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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上的貓2025-12-26 08:36
房子先掛長子名下?許多父母最終都會後悔的借名登記 vs 遺囑信託 Risks and Solutions

那天,長子與母親坐在我面前,他語氣平靜,但內心藏著一絲遲疑。他說:「我不想一個人拿走爸爸留下的東西……」父親去世後,母親依照傳統觀念,在她還健在時,將父親留下的房產全部登記在長子名下。房屋由母親繼續居住使用。母親的想法很簡單:「房子應該歸長子所有,他也照顧我,這樣比較妥當。」然而,這位長子卻一直無法釋懷,他知道那些並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

最近,建商上門,提出都更合併計畫。弟妹們也很焦慮,因為他們意識到,只有登記在地政事務所的所有權人才有資格與建商談判。因此,這個家庭決定一起前往事務所,並非為了爭奪,而是為了「好好分配」父親留下的財產。

起初,他們向地政事務所提出問題:「房產是借名登記在大哥名下,現在大哥同意返還給我們嗎?」我提醒他們一個常被忽略的實情:地政事務所並無「借名登記返還」這樣的選項。即便大家都願意承認這件事,法律與行政機關不會自動接受此安排。

實際上,房產過戶有兩個常見途徑:

第一種方案是分年「贈與」持分給弟妹們。這是很多人會選擇的方法。可以逐年移轉,每年在 244 萬元免稅額度內,可減輕贈與稅負擔。 但也要做好心理準備:土地增值稅、贈與稅(超過免稅額時)、契稅和印花稅仍然存在。

這不是「沒有成本」,而是「分期付費」。而弟妹們因為要與建商協商都更事宜,無法等待長時間的過程。

第二種方案是透過「法院」調解或判決。這種途徑比較「硬」,但在稅務上反而更乾淨。原則上沒有贈與稅,但仍有土地增值稅。若法院作出判決,可免去契稅和印花稅。然而,我特別提醒一個實務重點:國稅局通常希望看到的是「法院判決」,而不僅僅只是調解或和解。

因為只有法官根據證據實質審理後認定「確實是借名登記」,才能避免被國稅局視為「假借名、真贈與」。今天這個家庭之所以順利,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長子願意配合。如果長子心懷私念,弟妹們要主張「借名登記返還房產」,在法院舉證將更加困難。

這不僅涉及繳稅問題,還可能導致親情撕裂和官司拖累多年。因此,我經常提醒大家:「借名登記是把風險留給未來的自己或孩子。」

如果可以倒流時間,其實有更好的安排。我可以與他們分享一個「當初」的情況:

如果父親原本希望在他身後,房產能讓母親住到終老再留給孩子們共同繼承,並請長子協助照顧母親,所以長子的分配比例可相對較高。父親生前可以通過「遺囑信託」來進行規劃。

指定長子為受託人,所有子女為受益人,約定在母親身故或符合特定條件時,信託終止後,長子依約移轉持分給弟妹們。這樣做的話,事情會簡單很多。而遺囑信託的財產返還也有稅務上的優勢:

遺囑信託成立時已經課過遺產稅;

長子(受託人)依照信託約定將房產移轉給弟妹們時不再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土地持分移轉視為父親的遺贈,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可以根據各項稅法規定獲得免稅。

這不僅僅是節稅問題,而是幫助規劃一個讓孩子們不用彼此懷疑也不用對簿公堂的「傳承方案」。傳承從來不只是「分財產」,真正的良好傳承規劃應確保所有權人(父母)及關心的家人不必和自己的運氣及其他繼承人的性格賭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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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詩匠37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