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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監科員收禮金供受刑人特殊待遇違規53次仍判5年2月

霧光旅人2025-11-25 14:46
11/25 (二)AI
AI 摘要
  • 據瞭解,該案件涉及台中監獄的一名高姓科員,他主管的是台南市議會前議長吳健保。
  • 中監科員收受受刑人大學前議長禮金,為其提供特殊待遇,違規達 53 次仍被判處 5 年 2 個月。
  • 案件二審仍判定高姓科員犯有貪污罪名成立,判處 5 年 2 個月。
  • 吳健保在 2014 年因職棒假球案遭判刑後潛逃至菲律賓,在 2019 年被押解返台執行刑期,直至 2024 年 5 月才服滿刑期。

中監科員收受受刑人大學前議長禮金,為其提供特殊待遇,違規達 53 次仍被判處 5 年 2 個月。據瞭解,該案件涉及台中監獄的一名高姓科員,他主管的是台南市議會前議長吳健保。吳健保在 2014 年因職棒假球案遭判刑後潛逃至菲律賓,在 2019 年被押解返台執行刑期,直至 2024 年 5 月才服滿刑期。

據調查,2020 年 7 月,吳健保得知高姓男子的二兒子要結婚,便為了獲得獄中特殊待遇,透過友人請託高姓男子關照。吳健保在獄中不經申請、不受時段約束,可自由使用電話接見前後達 53 次。此外,他還可以在清晨 7 點享用監獄員工餐廳的 23 元「香菇瘦肉粥」,上午 11 點食用 60 元的「排骨飯」。對於這些違規行為,高姓男子辯稱,當時因疫情嚴重,受刑人需要透過電話和家裡連繫,而特別餐是因為吳健保有病在身,並非與兒子結婚禮金有關。

案件二審仍判定高姓科員犯有貪污罪名成立,判處 5 年 2 個月。不過高男堅稱未收禮金,並將違規使用特別餐解釋為「緊急應變」措施,而非對價關係。此次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對監獄管理及執法公正性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