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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民眾可退出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

銀石觀測者2025-12-02 07:13
12/2 (二)AI
AI 摘要
  • 立法院於今(2 日)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正式將健保資料的利用與管理納入法律範圍,賦予民眾退出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之權利,並加重了非法侵害健保資料的刑責與罰則。
  • 此項立法是經由朝野黨團、行政部門、專家學者及各界共同努力而成,被視為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有助於提升民眾對制度的信任。

立法院於今(2 日)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正式將健保資料的利用與管理納入法律範圍,賦予民眾退出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之權利,並加重了非法侵害健保資料的刑責與罰則。此項立法是經由朝野黨團、行政部門、專家學者及各界共同努力而成,被視為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有助於提升民眾對制度的信任。

立法院今(2日)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正式將健保資料的利用與管理入法。(記者邱芷柔攝)

此次立法源起於憲法法庭 2022 年憲判字第 13 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健保資料用於公務或學術研究本身並無違憲之虞,但欠缺監督機制及民眾請求停止使用的權利,因此要求限期修法。

經過多次討論與協商後,「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終於完成三讀,相關規範將從「作業規則層次」提升至「法律位階」。新法上路後,民眾最直接的改變是多了一項「退出權」。根據條文規定,當健保資料被用於原本健保目的以外用途,如研究或政策分析時,資料當事人可請求停止利用。條例施行起 30 日內,衛生福利部與全民健康保險署將暫停受理政府、醫院及學術機構申請使用健保資料,以確保充分告知及事先同意機制之完善;即使未在期限內退出,民眾未來仍可隨時提出。

不過,依法執行公權力,或為防疫、避免重大公共衛生風險等情形則列為例外。新法同步強化了刑責與罰則,嚴防健保資料遭非法侵害。條文明定,非法竊取、毀損或危害健保資料庫設備或機房者,最重可處 7 年有期徒刑及 1000 萬元以下罰金;若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刑責提高至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 5000 萬元以下罰金。內部人員利用職務犯案者將加重其刑。

在資料管理方面,政府機關、醫療機構或學術研究單位申請健保資料作特定目的外利用時,需提出計畫並經審查核准;若未經同意擅自使用者,將處 200 萬至 1000 萬元罰鍰,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已取得資料亦須銷毀。

衛生福利部表示,健保資料的合理應用有助提升醫療品質與公共衛生。隨著條例通過,健保資料治理制度更加完整,也在個資保護與公共利益之間取得了平衡。感謝各方的支持與努力,讓這一重要立法得以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