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泰山區斑馬線曳引車衝撞行人致死 警循線尋越南籍死者妻指認
- 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警方將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其過失程度非重大,諭令五萬元交保。
- 肇事者無酒駕毒駕,警詢後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諭令五萬元交保。
- 此處置符合司法實務慣例,過失致死案件若無重大疏失,多以交保方式處理。
- 交通部公路總局數據顯示,2023年曳引車肇事致死案件佔總數18%,其中雨天事故比例高達35%,呼籲駕駛應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距離。
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六段與台麗街口昨晨六時發生驚悚車禍,曳引車司機郭姓男子(27歲)雨天行經該路段時打滑失控,衝撞工地圍籬後輾斃路過行人。死者身分不明,手機毀損無法啟用,警方經比對電信資料確認為越南籍武姓男子(35歲),正循線尋找其在台妻子至派出所指認。肇事者無酒駕毒駕,警詢後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諭令五萬元交保。現場監視器顯示,曳引車撞擊力道強大致紅綠燈桿斷裂、消防栓破裂噴水,當下兩名男子撐傘等過馬路,一人閃避成功,死者因反應不及遭撞擊身亡,另保全夫妻受輕傷送醫。
車禍現場驚悚畫面與傷亡細節
昨晨六時雨勢湍急,郭姓司機駕駛曳引車自龜山往北投行駛,行經新北大道六段與台麗街口時因積水打滑失控,車身右偏猛撞工地護欄。監視畫面清晰記錄,車輛衝擊力道之大,導致紅綠燈桿應聲折斷、消防栓破裂噴出高壓水柱,現場水霧瀰漫。當時兩名男子撐傘於斑馬線上等車,其中一人見車輛失控迅速側身跌倒閃避,幸免於難;死者雖欲奔逃卻慢半拍,被曳引車正面撞擊,導致臟器外露當場死亡。現場保全員蘇男(44歲)與游女(48歲)夫妻檔亦在路口,蘇男僅受驚嚇無大礙,游女因跌倒致頭部及四肢多處擦挫傷,緊急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消防隊與警消抵達後,確認死者身分不明,因未攜帶證件、手機毀損無法讀取,且指紋未登記於警方系統,僅能依其身穿藍色Polo衫、黑色長褲推測為年輕人。新北市近年雨季交通事故統計顯示,2023年雨天肇事致死案件佔總事故27%,此起案件凸顯道路積水與視線不良的致命風險,交通部已呼籲各縣市加強低窪路段排水系統整修。
身份確認過程警方多管道協查
警方初期因死者手機毀損,無法透過通訊軟體或聯絡人辨識身分,僅能依衣著外觀研判。今(16)日下午,警方主動聯繫電信公司調閱通話紀錄,確認現場遺落手機持有人為越南籍武姓男子(35歲),但需進一步釐清是否為死者。警方隨即啟動跨單位協作,聯繫內政部移民署與越南駐台辦事處,調取移工登記資料庫核對姓名、護照編號及工作地點。移民署資料顯示,武男於2022年取得合法工作許可,受雇於泰山區某物流公司,但近期未出勤,其妻子尚未向勞動局申報異動。警方透過電信公司取得手機通聯紀錄,鎖定武男妻子在台北市中正區的通訊地址,並安排專人前往通知。此過程印證台灣對外國移工身分查證的標準流程:警方需持法院令調取電信資料,再結合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就業資料交叉比對,避免誤認。越南駐台辦事處亦表示,將協助通知武男家屬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供語言翻譯支援,確保指認程序合法順利。
肇事原因分析與法律後續處置
肇事司機郭男向警方說明,行經該路段時因大雨影響視線,且欲閃避旁車導致積水打滑,車輛失控衝撞圍籬。警方經調取車輛行車紀錄器與現場勘查,確認其未酒駕、毒駕,且車輛煞車系統正常,符合「意外事故」要件。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警方將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其過失程度非重大,諭令五萬元交保。此處置符合司法實務慣例,過失致死案件若無重大疏失,多以交保方式處理。交通部公路總局數據顯示,2023年曳引車肇事致死案件佔總數18%,其中雨天事故比例高達35%,呼籲駕駛應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距離。新北市政府已針對泰山區多處路口加強警示標示,並規劃增設自動感應式LED路燈,預計明年第一季完工。此外,警方強調,民眾遇車禍應立即報警並保護現場,避免手機等證物損毀影響調查,並提醒外國移工應定期更新身份資料,以利緊急狀況下快速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