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營養健康飲食促進補助計畫啟動 跨域合作最高40萬經費開放申請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2026)年4月15日公告「115年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方案補助計畫」作業須知,開放醫療機構、社福單位及餐飲業者等單位申請,總經費最高40萬元,旨在深化社區營養推廣與健康飲食文化。
- 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張小姐(02-25220888#747)強調,近年來社區營養推廣中心覆蓋率已達90%,本次計畫將聚焦偏鄉地區與高風險族群,透過跨域方案彌補醫療資源不足,使健康飲食政策真正落實於民眾日常。
- 本計畫申請期間自115年4月27日上午9時起至5月14日下午5時止,申請對象分為獨立提案組(最高30萬元)與跨域合作組(最高40萬元),其中跨域組需由餐飲業者主導並連結社區營養中心或營養師,強化專業資源整合。
- 跨域合作機制創新與經費規劃效益 跨域合作組最高40萬元經費的設定,凸顯政府推動產業協力的戰略思維。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2026)年4月15日公告「115年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方案補助計畫」作業須知,開放醫療機構、社福單位及餐飲業者等單位申請,總經費最高40萬元,旨在深化社區營養推廣與健康飲食文化。本計畫申請期間自115年4月27日上午9時起至5月14日下午5時止,申請對象分為獨立提案組(最高30萬元)與跨域合作組(最高40萬元),其中跨域組需由餐飲業者主導並連結社區營養中心或營養師,強化專業資源整合。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旨在透過多元單位合作提升國人營養素攝取品質,回應台灣高鹽高油飲食習慣導致的慢性病防治需求,預計透過在地化方案擴大健康飲食政策影響力。
補助計畫核心內容與申請資格細則
本計畫明確區分兩類申請類型,以精準引導資源投入。獨立提案組涵蓋醫療(醫事)機構、社會福利及長照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以系所為最小單位)、非營利社團法人等四類單位,允許單獨提案,但同一單位不得重複申請。跨域合作組則要求餐飲或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備販售者)為主導單位,必須與縣市社區營養推廣中心或其推薦營養師簽署「合作意向書」,並檢附合作文件。此外,若獨立提案組單位連結其他類型單位(如醫療機構與學校合作),亦需歸為跨域組並提供合作意向書。此設計突破傳統單一單位執行模式,強調產業鏈與專業資源串聯,例如餐飲業者提供場域與餐飲內容,社區營養中心提供專業評估,使方案更具在地適應性與永續性。審查將依據計畫規模、策略多元性及創新性評分,避免經費分配重複或資源浪費,確保每一分錢都發揮最大健康效益。
跨域合作機制創新與經費規劃效益
跨域合作組最高40萬元經費的設定,凸顯政府推動產業協力的戰略思維。餐飲業者參與不僅能拓展企業社會責任(CSR)實踐,更可藉由專業營養師介入,設計符合營養標章的健康餐單,降低高鹽高油餐點比例。以國內現行飲食文化為例,台灣人平均每日鹽分攝取量達10公克以上,遠超過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5公克,跨域方案可透過餐飲業者直接影響大眾餐食選擇,例如在連鎖餐廳推出「低鹽健康套餐」並搭配營養師線上諮詢,有效改善公共健康問題。國民健康署強調,此模式已成功應用於2023年「健康飲食企業聯盟」計畫,參與業者餐點營養標章符合率提升35%,顯示跨域合作能快速擴大政策影響層面。此外,計畫要求合作單位必須具備實際執行經驗,避免流於紙面協議,確保經費運用在實質提升社區營養服務品質,而非僅限於文宣活動。
申請流程與執行重點關鍵時程
申請作業採雙軌制確保流程透明:電子檔需於115年5月14日下午5時前上傳至「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資源平台」(https://healthydiet.hpa.gov.tw/),紙本則需於同日以公文寄達署本部(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並備註「115年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方案補助計畫」。為協助申請單位釐清細節,國民健康署將於4月18日(實體+線上)、21日、23日及24日舉辦四場徵件說明會,提供計畫書撰寫要領與審查標準解析。申請者需特別注意,電子檔與紙本內容必須完全一致,且須使用Microsoft Word開啟ODT格式附件,避免文件編碼錯誤導致送件失敗。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要求單位定期提報進度報告,包含服務人數、營養教育活動場次及飲食行為改變數據,確保計畫可量化評估。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張小姐(02-25220888#747)強調,近年來社區營養推廣中心覆蓋率已達90%,本次計畫將聚焦偏鄉地區與高風險族群,透過跨域方案彌補醫療資源不足,使健康飲食政策真正落實於民眾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