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以保健食品名義代言壯陽偽藥 撈8千萬原料從中國大陸進口
- 衛福部正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訂,增訂「網路販售藥品」專章,明確規範網紅代言責任,預計2024年底前完成草案。
- 食藥署已立案偵查,並公佈產品檢測報告顯示藥物濃度達20%,服用後可能引發心悸、頭暈等嚴重副作用。
- (158字) 偽藥產業鏈隱蔽運作 原料進口與獲利模式揭露 食藥署稽查揭露,該偽藥案涉及精密的地下產業鏈。
- 業者透過香港貿易商從中國大陸廣東省進口西地那非原料,每公斤進口價約新台幣12萬元,再添加微量人參粉等天然成分製成「保健食品」。
近期台灣某知名網路紅人透過社群平台大肆推銷一款標榜「天然草本」的壯陽產品,實際為未經核准的非法藥品,短短數月內非法獲利高達八千萬元新台幣。該產品原料經查證係從中國大陸廣東省進口西地那非等管制藥物,以「保健食品」包裝行騙,未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卻刻意隱藏成分。食藥署已立案偵查,並公佈產品檢測報告顯示藥物濃度達20%,服用後可能引發心悸、頭暈等嚴重副作用。此事件已引發社會對網紅經濟濫用與藥品監管漏洞的廣泛討論,衛福部正加速修法強化執法,並呼籲民眾勿輕信網路推廣,避免健康受損。(158字)
偽藥產業鏈隱蔽運作 原料進口與獲利模式揭露
食藥署稽查揭露,該偽藥案涉及精密的地下產業鏈。業者透過香港貿易商從中國大陸廣東省進口西地那非原料,每公斤進口價約新台幣12萬元,再添加微量人參粉等天然成分製成「保健食品」。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間,業者共進口原料150公斤,生產20萬瓶產品,每瓶定價499元,總銷售額達8200萬元。原料進口單據刻意填寫「中藥材提取物」,避開藥品查緝。食藥署藥品組組長陳明華指出,西地那非屬《藥事法》第24條管制藥物,未經核准製造即屬違法,而該產品未標示成分,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規範。更危險的是,產品標籤謊稱「天然無添加」,實際含藥物濃度達20%,服用後可能導致血壓急劇下降。去年曾有消費者服用類似產品送醫,出現視力模糊及胸痛症狀,經診斷為心血管危機。食藥署已與中國大陸國家藥監局合作,要求查扣相關進口文件,並加強海關對「中藥材」類別的查驗,但因業者常以轉運香港方式隱藏來源,執法難度高。台灣醫學會強調,消費者應養成「查藥證」習慣,合法保健食品需標示衛福部藥證編號(如「衛部藥署輸入藥品」字樣),避免因誤信廣告而危害健康。
網紅經濟與法規漏洞共構危機 單月傭金高達百萬
此案暴露出網紅經濟與法律監管的嚴重落差。台灣網路行銷市場規模2023年達1500億元,但健康類產品代言缺乏嚴格審查,食藥署統計2022至2023年查獲32起類似案件,平均涉案金額5000萬元,本案規模屬近年最大。涉案網紅「小美」(化名)擁有50萬粉絲,透過直播間以「朋友私密分享」話術推銷,未標示「廣告」或產品審查狀態,刻意避開《廣告法》第10條規範。稽查發現其與業者簽訂隱形合約,以「體驗分享」為由不揭露傭金,單月傭金高達120萬元。法律界人士指出,依《藥事法》第65條,未經核准製造藥品最高可處7年徒刑,但執法常限於業者,網紅責任難追訴。2022年「黑心壯陽藥」案中,網紅僅被罰10萬元,遠低於違法收益,難以形成嚇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明誠建議,應修訂《電信管理法》第36條,明確要求網紅在內容中標示「廣告」及產品審查編號,並負連帶責任。目前衛福部已草擬「網路健康商品管理辦法」,要求代言需公開藥證,但因產業抗爭延宕未立法。消費者保護法學會理事長張維中批評:「現行法規讓網紅成為違法共犯,卻無罰則,等於鼓勵業者濫用流量。」此事件促使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緊急召開公聽會,要求加速修法,將網紅納入產品安全連帶責任範圍。
消費者防護與政策改革雙管齊下 亟需建立全鏈條監管
為避免更多人受害,食藥署近期推出「健康產品查驗系統」,民眾可掃描產品QR碼查詢是否具備藥證,系統涵蓋12萬項合法保健食品,但僅20%使用者會主動查驗。台灣醫療事故資料顯示,2023年因非法壯陽產品導致的急診案例上升37%,尤其以30至50歲男性為主。本案受害者林先生(化名)服用後血壓低至80/50,經診斷為藥物過量,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還4990元並賠償。食藥署與消費者協會合作,於超商收銀台放置「三不原則」宣傳單:不輕信網紅推薦、不購買「神奇效果」產品、不忽略副作用說明。國際經驗也提供借鑒,新加坡2022年修法要求網紅公開產品審查狀態,使非法壯陽產品案件減少30%。衛福部正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訂,增訂「網路販售藥品」專章,明確規範網紅代言責任,預計2024年底前完成草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已邀集業者、網紅及學者召開公聽會,強調「網紅經濟不能凌駕公共健康」。消費者協會理事長王美華呼籲建立「偽藥黑名單」公開平台,讓民眾隨時查詢。社會學者指出,台灣健康產業監管落後於數位經濟發展,需加速整合海關、衛福部與社群平台的資料系統,從原料進口、產品標示到銷售管道建立全鏈條監管。業者若持續以「保健食品」為名行藥品之實,將面臨更嚴厲的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避免讓網路紅人成為非法牟利的共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