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代言含禁藥壯陽保健食品案 4人涉製造輸入遭起訴
- 網紅涉事與檢方處分關鍵差異 網紅「小哥哥艾理」曾拍片宣稱產品「非藥品,可從保健食品角度食用」,並強調「最大關鍵是此為保健食品」。
- 高雄市衛生局提醒,合法保健食品須經衛福部核可,標示「保健食品」字樣,且不得宣稱療效;若產品含藥品成分,應標示「藥品」並需醫師處方。
- 此結果呼應《藥事法》第90條規定:「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能證明「善意不知情」,可免除刑責。
- 高雄地檢署今(28)日依違反藥事法起訴江姓主嫌等4人,涉案產品含中國違法進口的威而鋼類似成分Sildenafil,被認定為偽藥。
高雄地檢署今(28)日依違反藥事法起訴江姓主嫌等4人,涉案產品含中國違法進口的威而鋼類似成分Sildenafil,被認定為偽藥。本案起因於網紅「小哥哥艾理」代言一款宣稱「非藥品」的壯陽保健食品,經檢警查獲該產品非法添加禁藥原料,並追溯至江姓主嫌自中國進口原料,交由生技公司委託不知情食品廠填裝。檢方指出,此類產品自2019年起5年內販售14萬餘盒,獲利高達8000萬元,但隨意服用可能引發心悸、低血壓等嚴重副作用,高雄市刑大現場查扣1萬7000盒偽藥及1包白色粉末原料,證實與威而鋼成分相近。小哥哥艾理因出示證明證明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但主嫌江姓等4人因製造輸入禁藥遭起訴。
案件核心:違法成分鏈結製造輸入全鏈
檢警調查揭露,江姓主嫌自2019年起透過非法管道從中國進口含Sildenafil類似藥理活性的白色粉末原料,此成分為威而鋼(西地那非)主要成分,屬台灣禁止進口的藥品原料。江姓主嫌聯合李姓、王姓兩名生技公司業者,將原料交由不知情的食品廠填裝成多款「壯陽保健食品」,並透過網路平台販售。高雄市刑大科偵隊長林建均說明:「原料經檢驗與威而鋼成分類緣,但刻意標榜為『保健食品』,避開藥品管制。」警方在生技公司倉庫查扣大量紙箱,拆開後內含標示「非藥品」的產品,實際卻混雜禁藥。此類產品因未經衛福部藥品審查,消費者誤以為安全而長期服用,潛在風險極高。檢方統計,案發前5年間該產品已銷售14萬餘盒,單月銷售高峰達2萬盒,獲利累計逾8000萬元,遠高於合法保健食品利潤。更關鍵的是,主嫌刻意隱瞞成分,利用「非藥品」說詞規避稽查,顯示違法產業鏈已高度組織化。
網紅涉事與檢方處分關鍵差異
網紅「小哥哥艾理」曾拍片宣稱產品「非藥品,可從保健食品角度食用」,並強調「最大關鍵是此為保健食品」。檢方調查發現,艾理代言時確實未接觸原料成分文件,僅依代理商提供說明發布內容。在2024年檢警追查「FANS17平台性剝削案」時,意外牽出其代言的產品含禁藥成分。艾理主動提供與代理商的合約及產品檢驗報告,證明其不知情,檢方認定其無犯意,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此結果呼應《藥事法》第90條規定:「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能證明「善意不知情」,可免除刑責。檢方強調,此案例凸顯網紅代言需嚴格審查產品合法性,尤其涉及「壯陽」等敏感功效時,更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完整成分檢驗報告。值得注意的是,艾理此前因「FANS17」案被調查,雖涉性剝削案,但本次代言案被認定為「無過失」,顯示檢方對「不知情」的認定標準嚴謹。
社會影響與法規防範措施深化
本案揭露非法保健食品產業鏈的規模與危害性,非法添加禁藥已非個案。衛福部統計,2023年查獲類似案件17起,涉案產品多以「壯陽」為賣點,實際含西地那非、他達拉非等成分,消費者常誤以為安全而長期服用,導致心臟病發、血壓急劇下降等風險。高雄市衛生局提醒,合法保健食品須經衛福部核可,標示「保健食品」字樣,且不得宣稱療效;若產品含藥品成分,應標示「藥品」並需醫師處方。檢方呼籲,網路平台應建立「代言產品合法性查核機制」,要求網紅留存供應商資格證明及產品檢驗報告,避免成為違法產業共犯。此外,此案也凸顯跨境稽查難度,因原料多透過地下管道從中國進口,需強化海關與檢警協作。專家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保證壯陽」的非正規產品,並可透過衛福部「藥品查詢系統」驗證產品合法性。未來法規將強化對「保健食品」宣傳用語的管制,例如嚴禁使用「治療」「改善」等醫療用詞,以杜絕廠商誤導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