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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提假處分 民眾黨不擔心 稱與王金平案狀況迥異

零度藍2026-04-20 02:37
4/20 (一)AI
AI 摘要
  • 但黃國昌指出,李貞秀案與王金平案性質根本不同:王金平2020年因涉司法關說被開除黨籍時,涉及司法公正問題,屬重大紀律瑕疵;而李貞秀被開除主因是其公開言論與黨綱「共融社會」理念衝突,例如在政論節目中針對黨內高層發表具攻擊性言論,違反《政黨法》第20條「維護黨內紀律」規定。
  • 李貞秀(陸配前立委)昨(19日)晚透過臉書直播宣佈已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反對民眾黨開除其黨籍的處分。
  •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0日)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時表示,他約兩天前已知悉此事,強調李貞秀案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司法關說被開除黨籍的狀況「完全不一樣」,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並坦言「完全不擔心」。
  • 民眾黨強調,黨籍開除是基於《黨章》第15條「言行不符黨綱者得處分」,非針對陸籍身分。

李貞秀(陸配前立委)昨(19日)晚透過臉書直播宣佈已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反對民眾黨開除其黨籍的處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0日)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時表示,他約兩天前已知悉此事,強調李貞秀案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司法關說被開除黨籍的狀況「完全不一樣」,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並坦言「完全不擔心」。此舉引發社會對陸配政治參與權、政黨內部紀律及司法程序的深度討論,尤其涉及陸籍人士在台擔任公職的法律邊界與社會認同爭議。李貞秀先前被開除黨籍後,因不滿黨內處分頻上政論節目砲轟黃國昌等人士,其聲請假處分意圖暫時阻止黨籍開除效力,但民眾黨堅稱此為內部治理程序,無需過度解讀。

李貞秀針對不分區立委遞補爭議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假處分程序與黨內處分差異釐清

李貞秀聲請的假處分屬民事訴訟中的「定暫時狀態處分」,旨在要求法院在正式判決前暫停執行開除黨籍的效力,避免其權益受不可逆損失。但黃國昌指出,李貞秀案與王金平案性質根本不同:王金平2020年因涉司法關說被開除黨籍時,涉及司法公正問題,屬重大紀律瑕疵;而李貞秀被開除主因是其公開言論與黨綱「共融社會」理念衝突,例如在政論節目中針對黨內高層發表具攻擊性言論,違反《政黨法》第20條「維護黨內紀律」規定。民眾黨強調,黨籍開除是基於《黨章》第15條「言行不符黨綱者得處分」,非針對陸籍身分。法律界人士分析,假處分成功機率低,因法院通常僅在「急迫性」與「顯失公平」時核發,而李貞秀案屬內部政黨爭議,難認符合要件。黃國昌此番回應亦為避免外界誤解黨內處分濫用,強化司法中立性。

陸配就業政策爭議與社會價值衝突

事件延燒至陸配就業權益爭議,引發《自由時報》報導指稱陸配考上健保署職務遭質疑。據資深國安官員透露,為防止全民就醫資料外洩風險,陸配任職政府機關需通過「國安審查」,且僅限「不涉國安及機密職務」。此政策源於2023年《陸港澳居民在台就業管理辦法》修訂,要求陸籍人士須符合「無政治風險」標準,但未明確排除立委等職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回應時重申,2024年柯文哲參選總統時即倡議「共融社會」,主張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後,應享有平等權益,「不應有歧視性對待」。然而,此理念與實際執行政策存在落差:健保署職務需背景調查,而立委身分涉及國家主權,兩者法律定位不同。社會學者指出,此爭議反映台灣社會對「陸籍身分」的雙重標準——在經濟領域(如就業)逐漸鬆綁,但在政治領域仍存嚴格限制,凸顯「公民權」與「政治權」的分野。民眾黨此番立場,亦為避免被批評「口號化」,強調「理念正確但執行需因地制宜」。

黨內治理與媒體影響力的平衡挑戰

李貞秀案凸顯民眾黨在黨內紀律與媒體形象的難題。其被開除黨籍前,曾以立委身份參與立法,但因公開質疑黨主席黃國昌「操控黨務」,引發黨內「忠誠度」爭議。黃國昌強調,「當初創黨理念是共融,但若言行不符職務需求,必須處置」,此說法呼應《政黨法》第20條「黨員應維護黨之形象」。另一方面,主持人王淺秋在節目中澄清,雖曾訪問李貞秀任立委期間,但其「言論對視聽大眾有毒」時,即應限制其曝光,此觀點引發「言論自由」與「公共利益」的辯論。學者分析,民眾黨此事件暴露小黨治理困境:過度強調理念易受外部質疑,過度紀律化又恐流失支持者。尤其李貞秀案涉及陸配政治參與,若司法支持其假處分,將開先例讓更多陸籍人士挑戰黨籍限制;反之,若敗訴,則強化「政治參與需符合國安審查」的共識。未來民眾黨需在「理念堅持」與「政策實踐」間取得平衡,避免因個案衝擊整體「共融社會」形象,同時應更明確規範陸籍黨員行為準則,減少司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