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父母納保引發關切鍾佳濱談公平負擔義務

國民黨團提案將中配取得台僑身分證的年限從六年縮短至四年,引起外界關切,擔心中配雙親「依親納保」可能加重健保負擔。針對此議題,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中配在台灣享有的權利與其他外籍人士有所不同,社會關注的是他們使用健保資源時的公平負擔義務,這一點並非僅限於中配或僑民。
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健保法》規定非中華民國國籍者加入健保的方式包括在台居住或居留 6 個月以上、直接受雇以及在台灣出生的新生兒。當中配取得台灣國籍後,其 70 歲以上的父母可以依親來台,只要居留滿 6 個月即可加入健保;然而,其他國籍配偶的父母則無法享有同樣待遇,這導致了納保上的不公平現象。
鍾佳濱解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明確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間的交流需另以法律訂定,前總統李登輝曾指出台灣與大陸是特殊國家關係。因此《兩岸條例》下的規定,使得中配在台權利有所區別於其他外籍人士。
石崇良強調,現行制度下,多數中配依親來台的父母為高齡者,他們所繳納的健保費遠少於醫療支出。相反地,台灣人從年輕時開始就開始繳納健保費,在較後年歲使用這些保障,對健保體系有著重要貢獻。因此,對於高齡中配依親直接入籍後使用健保資源,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確實需要謹慎評估。
鍾佳濱強調,台灣社會關注的是僑民和中配在使用國內健保資源時是否能履行公平負擔的義務。他指出,這些問題不只涉及中配或僑民,而是整個社會共同關心的議題,以確保資源分配的公正性。石崇良也表示,這類政策需仔細思考,才能兼顧個別權益與整體社會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