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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違法商品警示 6類保健食品恐觸法最高罰200萬

雨後的玻璃2026-03-12 15:19
3/12 (四)AI
AI 摘要
  •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12)日針對出國代購熱門商品發布嚴正警告,指出部分國外常見的保健食品在台灣可能被列為藥品管理,未具藥商資格販售將觸犯《藥事法》第27條,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
  • 這些商品在美國、歐洲多數國家被視為一般保健食品或營養補充品,但台灣食藥署依據《藥事法》將其納入藥品管制範圍,因涉及藥理作用與健康風險。
  • 代購違法商品類型與法規風險深度解析 台南衛生局明確列舉六類易踩法規紅線的產品:褪黑激素、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高劑量維生素C、高劑量纈草、鼻舒膏及遠紅外線磁療鎮痛貼(萬痛筋骨貼)。
  • 衛生局也呼籲網路賣家,上架商品前務必查詢食藥署公告的「藥品分類清單」,或委託專業法務單位審查,避免因疏忽觸法。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12)日針對出國代購熱門商品發布嚴正警告,指出部分國外常見的保健食品在台灣可能被列為藥品管理,未具藥商資格販售將觸犯《藥事法》第27條,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該局強調,因各國產品分類標準不同,例如褪黑激素、硫酸鹽葡萄糖胺等六類商品,在台灣被歸類為「藥品」而非普通保健品,民眾若透過社群平台或網路代購轉賣,將面臨刑事責任,嚴重者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1億元罰金。此舉旨在避免民眾因誤解法規而誤觸紅線,同時呼籲民眾若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而非隨意購買來源不明的國外產品,以保障健康安全。

各式瓶裝保健食品與維他命膠囊散落在行李箱內。

代購違法商品類型與法規風險深度解析

台南衛生局明確列舉六類易踩法規紅線的產品:褪黑激素、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高劑量維生素C、高劑量纈草、鼻舒膏及遠紅外線磁療鎮痛貼(萬痛筋骨貼)。這些商品在美國、歐洲多數國家被視為一般保健食品或營養補充品,但台灣食藥署依據《藥事法》將其納入藥品管制範圍,因涉及藥理作用與健康風險。例如褪黑激素在美國屬膳食補充品,但台灣認定其具調節睡眠功能,須經藥商核准才能販售;硫酸鹽葡萄糖胺則因被列為關節修復藥品,未取得藥商許可即販售屬違法。衛生局長李翠鳳指出,2023年台南地區已查獲17起代購違規案件,其中一名代購者因販售高劑量維生素C遭罰50萬元,其產品含未經核准的添加劑,引發消費者過敏反應。更關鍵的是,《藥事法》第27條明定「未取得藥商資格而販售藥品」即屬犯罪,與僅限自用的「個人攜帶」有本質區別——代購轉售行為無論數量多寡均屬違法,此點常被民眾誤解。食藥署也強調,國際間對產品分類標準差異極大,如歐盟將維生素C歸為食品,但台灣基於安全考量提升為藥品管理,民眾需主動查詢「藥品查驗登記資料庫」確認法規屬性,避免因輕率代購導致健康與法律雙重風險。

桌上陳列著褪黑激素與葡萄糖胺等受管制的代購藥品

攜帶與寄送規範實務操作與常見誤區

食藥署針對個人攜帶及寄送藥品、食品、醫療器材訂定嚴格數量限制,民眾常因混淆自用與販售而觸法。個人自用方面,非處方藥品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處方藥則需持醫師處方箋,以2個月用量為限,未持處方者超量即屬違法。食品類如錠狀保健食品每種限12瓶,總重不超36瓶;一般食品需在1000美元內且總重6公斤內免查驗。然而,網路代購平台常見誤區是將「自用」誤判為「販售」,例如透過Facebook社團銷售「帶回的維生素C」,雖主張為自用,但實際上已形成商業行為,遭衛生局認定為未具資格販售。延伸案例顯示,2024年有代購業者在Instagram上標示「台灣直送」,販售高劑量纈草產品,經檢警查獲後,因未申請藥商許可被處罰200萬元。食藥署呼籲民眾,寄送藥品回台必須先向署方申請核准,且管制藥品(如麻醉藥)絕對禁止郵寄或快遞,違者將依《刑法》處罰。此外,針對醫療器材如OK繃、衛生套等,單次攜帶超量即需申報,若以「伴手禮」名義轉售,將被視為販售行為而受罰。衛生局提醒,近年查緝重點已擴及社群平台,因應AI工具普及,代購者常使用隱藏關鍵字(如「健康補充」代替「藥品」)規避監管,此類手法已遭系統自動偵測,呼籲業者務必確認產品在台法規屬性。

桌上擺放著褪黑激素、維他命與各類熱門海外代購藥品。

健康風險防範與合法代購實務指南

來源不明的國外代購商品不僅觸法,更潛藏嚴重健康風險。台南市衛生局引用疾管署數據指出,2025年台灣接獲12起因代購藥品引發的過敏案例,其中高劑量纈草產品含未標示的抗炎成分,導致消費者腎功能受損。李翠鳳強調:「國外保健食品無台灣嚴格的成分檢驗,可能添加禁藥或重金屬,網路代購常標榜『海外直送』卻無標示來源,民眾難以追蹤安全。」為協助民眾合法使用,食藥署已建置「產品法規查詢系統」,輸入商品名稱即可查閱台灣分類結果。專家建議,若需代購保健食品,應優先選擇已取得台灣藥商許可的正規通路,或透過「藥商代理」方式進口,避免自行販售。例如,國際品牌如Swisse在台灣設有合法藥商,其產品經核准後可透過正規管道銷售,而民眾若想「代購」,應轉向「個人自用」模式,單次攜帶不超過法規限額,且不得宣傳銷售。衛生局也呼籲網路賣家,上架商品前務必查詢食藥署公告的「藥品分類清單」,或委託專業法務單位審查,避免因疏忽觸法。此外,春節期間代購潮常見,食藥署提醒民眾注意:伴手禮若含食品,轉售超量即屬違法,最高罰300萬元(參照2026年春節案例),務必以健康為前提,勿為利潤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