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大亨行賄議長減罰款 涉詐欺洗錢遭起訴
- 新北地檢署昨依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電台大亨劉家宏、其電台搭檔陳姓男子、兩名供應商李姓男子,以及嘉義縣議長張明達等五人提起公訴。
- 法律嚴懲行賄詐欺 拉高犯罪成本維護公共利益 檢方起訴書詳列各項罪嫌:劉家宏及陳姓男子涉犯「對公務員交付賄賂罪」,張明達則觸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另涉業務侵佔、洗錢等罪。
- 本案源於衛生機關監錄查獲電台節目內容屢次誇大療效,導致衛生局依法開罰,劉家宏卻企圖以行賄乾預行政執法,涉犯業務侵佔、洗錢等重罪。
- 洗錢手法更為精細,劉家宏將公司款項轉充保險費,企圖掩飾資金來源,符合《洗錢防制法》「隱匿犯罪所得」要件。
新北地檢署昨依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電台大亨劉家宏、其電台搭檔陳姓男子、兩名供應商李姓男子,以及嘉義縣議長張明達等五人提起公訴。檢方指出,劉家宏自二○二三年起透過電台節目推銷誆稱具慢性病療效的保健食品,遭嘉義縣政府衛生局查獲後,為減輕罰鍰,於去年六月起偕同陳姓男子贈送張明達價值二萬至四萬元的精品球鞋、名牌帽子及高級襯衫行賄,要求關說降低罰金。張明達雖辯稱收受禮物屬友誼往來,但檢方強調其身為公務員收受對價禮物,已涉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嫌。本案源於衛生機關監錄查獲電台節目內容屢次誇大療效,導致衛生局依法開罰,劉家宏卻企圖以行賄乾預行政執法,涉犯業務侵佔、洗錢等重罪。
電台推銷誆稱療效保健食品 涉侵佔金額高達四千六百萬元
劉家宏身為集眾等科技公司負責人,投資六家電台並成立生技公司,自二○二三年起利用節目宣傳「快速改善關節疼痛、糖尿病」等誆稱療效的保健食品,誤導聽眾購買。檢方調查發現,其公司透過電台節目收取貨款後,指示員工以現金交付,再由不知情妻子轉充個人保險費,刻意規避財務監管,涉嫌侵佔公司資金達四六○九萬餘元。此手法符合《業務侵佔罪》要件,即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財產轉為個人所有。衛福部國健署資料顯示,近年保健食品詐欺案年增三成,多以「慢性病療效」為噱頭,實際成分多為普通食品或添加藥物成分,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本案更觸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因三人以上共同透過廣播對公眾散布虛假訊息,誘導消費者付款,屬加重犯。衛生局在查處時發現,劉家宏節目內容屢遭監錄,去年已因「誇大療效」被開罰三次,顯示其行為非偶發,而是系統性詐欺。
議長收受奢侈品行賄 關說減罰金引發公信危機
張明達在庭上辯稱,收受劉家宏贈送的帽子、襯衫等禮物,是基於多年友誼及節慶往來,並非與行政處分對價。檢方則出示證據,顯示劉家宏於去年六月起,先後贈送價值二萬至四萬元的精品球鞋及名牌襯衫,且贈禮時間點緊扣衛生局裁罰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公務員收受「對價」財物,即使主觀非故意,仍構成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檢察官強調,張明達身為議長,卻利用職權關說行政罰款,直接乾預衛生局執法,嚴重損害公眾對行政體系的信任。嘉義縣衛生局稽查科指出,該案查獲過程涉及多項監錄證據,包括電台節目錄音及贈禮紀錄,證明行賄行為具體且有計劃性。此案也凸顯地方議會與行政機關的權力失衡,議長角色本應監督執法,卻淪為利益交換工具。類似案例如二○二二年高雄某議員收受廠商禮券關說罰款,最終遭判刑三年,反映公職人員收受利益乾預執法已成社會隱憂。
法律嚴懲行賄詐欺 拉高犯罪成本維護公共利益
檢方起訴書詳列各項罪嫌:劉家宏及陳姓男子涉犯「對公務員交付賄賂罪」,張明達則觸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另涉業務侵佔、洗錢等罪。洗錢手法更為精細,劉家宏將公司款項轉充保險費,企圖掩飾資金來源,符合《洗錢防制法》「隱匿犯罪所得」要件。檢察官強調,本案起訴標的涵蓋「犯罪所得」全鏈,非僅單純行賄,而是整體犯罪網絡。衛福部已加強保健食品稽查,要求電台節目必須標示「非醫療效能」字樣,違者最高罰五十萬元。此案也促使立法院研議修法,加重對電台推銷誆稱療效商品的刑責。公眾應提高警覺,避免因恐懼慢性病而輕信廣告,可透過衛福部「保健食品查詢系統」驗證產品合法性。檢方呼籲,公職人員收受禮物應嚴守「非對價」原則,逾越節慶往來範圍即屬違法,以維護行政公正性。此案若定讞,恐將成公職貪腐防治關鍵案例,提升司法對行政乾預的阻嚇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