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告保健食品禁稱四物湯十全大補等三十八種中藥方劑名稱
- 衛福部統計顯示,2022年接獲相關檢舉案件達127件,近三成涉及消費者因誤食保健食品而停用處方藥,引發健康危機。
- 此舉旨在釐清食品與藥品界線,避免消費者誤認保健食品具有療效,進而導致用藥安全風險。
- 中醫藥在台灣飲食文化中深根蒂固,藥膳料理與保健食品常融合中藥材,但長期以來業者濫用「方劑名稱」吸引消費者,例如將普通保健食品標榜「十全大補」,造成民眾誤認具治療效果。
- 消費教育同樣關鍵,衛福部將聯合中醫學會舉辦社區講座,透過電視與社群媒體宣導「保健食品非藥品」原則,並在產品包裝增加QR code連結官方說明。
衛生福利部於2026年4月13日正式預告《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及其產品屬性認定基準》草案,明確規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四物湯、十全大補、龜鹿二仙膠等中醫典籍收載的三十八種方劑名稱。此舉旨在釐清食品與藥品界線,避免消費者誤認保健食品具有療效,進而導致用藥安全風險。草案要求中藥材在保健食品中的濃度、比例須符合嚴格標準,例如當歸、川芎等成分不得超過特定上限,並禁止使用與《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等典籍收載方劑完全相同的名稱。中醫藥司強調,規範對象僅限市售保健品,民眾自行購買中藥材或餐廳藥膳料理不受影響,此政策將於6月公開徵求意見,預計9月正式實施,以兼顧國人中藥用藥安全與飲食文化傳統。
草案核心內容與規範細節
草案內容涵蓋三大關鍵層面:首先,明確列出三十八種禁止使用的中藥方劑名稱,包括四物湯(由當歸、川芎、白芍、熟地組成)、十全大補湯(含人參、黃耆、白朮等)、龜鹿二仙膠(含龜板、鹿角膠)、理中湯及桂枝湯等,這些均源自中醫經典典籍,易使消費者聯想到藥物療效。其次,針對中藥材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設限,例如單一中藥材濃度不得超過0.5%,複方比例需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避免過量攝取引發肝腎負擔。第三,強制要求產品標示須標註「保健食品非藥品」字樣,並禁止使用「治療」「改善」等醫療效能詞彙,例如過去常見的「十全大補保健飲」需改為「中藥複方保健飲品」。衛福部指出,此規範是基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修正案,過去五年因標示不清導致的消費糾紛年增15%,2023年更發生消費者誤將「四物湯保健錠」當藥物治療月經不調,延誤就醫的案例,突顯制度化管理的必要性。此外,草案還納入國際標準,參考美國FDA對保健食品不得使用藥品名稱的規定,並與歐盟食品標示規範接軌,確保台灣政策符合全球趨勢。
政策背景與安全考量
此政策出台源於中醫藥文化與現代食品安全管理的衝突。中醫藥在台灣飲食文化中深根蒂固,藥膳料理與保健食品常融合中藥材,但長期以來業者濫用「方劑名稱」吸引消費者,例如將普通保健食品標榜「十全大補」,造成民眾誤認具治療效果。衛福部統計顯示,2022年接獲相關檢舉案件達127件,近三成涉及消費者因誤食保健食品而停用處方藥,引發健康危機。中醫藥司長李明哲強調:「中藥材本質屬藥材,即使藥食兩用,仍具醫療效能,若未明確區分,將危及用藥安全。」此政策亦回應近年公眾健康議題,如2024年中研院研究指出,過量攝取中藥成分可能與肝損傷相關,尤其針對慢性病患者。國際上,日本厚生勞動省要求保健食品標示「非醫療用」,德國則禁止使用「治療」字眼,台灣此舉是醫療體系現代化的關鍵一步。此外,草案也考慮文化尊重,保留中藥材在食品中的合理應用,例如餐廳藥膳湯品可使用「當歸雞湯」等描述,而非直接冠名方劑,展現政策彈性。
產業影響與未來展望
對保健食品產業而言,此政策將引發顯著調整。製造商需重新設計產品命名與配方,例如「十全大補膠囊」須改為「中藥複方保健錠」,並重新進行成分檢測,預估初期研發成本增加15-20%。台灣保健食品協會理事長王振華表示:「雖然短期需投入資源,但長期將提升產業信譽,避免劣質產品劣幣驅逐良幣。」業界預計有30%產品需改版,尤其針對傳統中藥保健品牌,如某知名廠商已啟動「方劑名稱轉型計畫」,開發新名稱如「養血安神複方」。消費教育同樣關鍵,衛福部將聯合中醫學會舉辦社區講座,透過電視與社群媒體宣導「保健食品非藥品」原則,並在產品包裝增加QR code連結官方說明。未來,衛福部規劃建立「中藥材使用透明化平台」,公開產品成分數據,協助消費者比對。此政策也促進產業創新,鼓勵開發符合安全標準的保健產品,如無中藥成分的植物萃取配方。中醫藥司補充,將於2027年評估實施成效,若市場適應良好,可能擴大規範至其他中藥材應用領域,進一步強化國人健康防護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