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制局建議限縮近親禁婚親等至四親等 醫生憂畸形兒增加負擔

立法院法制局近期提出建議,將近親禁婚的範圍限縮至四親等,以減少因誤觸法律而導致婚姻無效的情況。根據法制局本月 13 日發表的研究報告,當前民法規定旁系血親禁止通婚範圍達六親等,遠超過許多國家的做法。例如德國、日本的禁婚範圍皆限定在三親等內。此外,在違反禁婚規定時,我國法律直接判婚姻無效,而這兩國則採「得撤銷」的方式處理,意即可以由當事人請求法院宣告婚姻可被取消。法制局認為,考慮到現代社會家庭結構的變遷以及年輕一代與親戚相處頻率下降的情況,建議將禁婚親等限縮至四親等,並參照德、日做法,以減少因無意間觸及法律而造成的社會問題。
對於此議案,立法院多數黨團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表示,他們尚未開始討論此議題,但認為值得深入研究。另一方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認為,法制局的報告需要更周延的討論,並希望司法院、法務部和民間團體共同參與這個過程,以確保任何立法修改都是基於全面考量。
從醫學角度看,近親婚配可能對子代健康造成風險。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李茂盛強調,在過去曾見到許多表兄弟姐妹結婚生育案例中出現畸形兒的情況,這並非好事,可能會增加健保系統的負擔。李茂盛表示,立法院如欲通過此議案以改善少子女化問題,實在是誤導方向,因為少子女化的根本原因不在於近親通婚法律規定上。他建議應著重於提升托育政策與生育補助,鼓勵年輕人提早結婚並增加婚姻數量。
李茂盛認為立法需要長遠和周全的規劃,頻繁變動只會對社會造成混亂。因此,無論立法院如何考慮這些因素,都必須謹慎行事,以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及社會的整體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