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鬆綁試管嬰兒稅賦優惠 非健保特約醫院費用可列報扣除
- 為搶救少子女化危機,財政部於2025年10月16日發布解釋令,鬆綁《所得稅法》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規定,允許民眾在符合條件的非健保特約醫院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療程時,只要該機構為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且費用已獲主管機關補助核准,即可檢附醫療收據及補助證明,將自付額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
- 台北國稅局指出,目前全台雖然有超過100家人工生殖機構,但同時符合非健保特約且會計紀錄完備的醫療院所僅有9家,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在非健保特約機構接受療程的民眾,即使花費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也無法享受稅賦優惠。
- 然而,許多不孕家庭在接受試管嬰兒等人工生殖技術療程時,往往因原稅法規定限制,無法將高額醫療費用列報所得稅扣除,變相加重了經濟負擔。
- 台北國稅局呼籲,若納稅義務人之前因為在非健保特約機構進行人工生殖而遭剔除扣除額,可以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變更核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為搶救少子女化危機,財政部於2025年10月16日發布解釋令,鬆綁《所得稅法》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規定,允許民眾在符合條件的非健保特約醫院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療程時,只要該機構為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且費用已獲主管機關補助核准,即可檢附醫療收據及補助證明,將自付額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台北國稅局指出,此措施適用於解釋令發布時尚未核課確定的案件,預估每年將有超過5000對不孕夫妻受惠,減輕稅負總額達數億元,為台灣生育率注入新動能。
政策背景與鬆綁動機
少子女化危機催生稅制改革
台灣總生育率已連續多年低於1.2人,2023年更降至1.09人的歷史新低,遠低於人口替代水準2.1人,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級議題。為因應此嚴峻挑戰,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各項生育友善政策,其中人工生殖補助方案更是重點項目之一。然而,許多不孕家庭在接受試管嬰兒等人工生殖技術療程時,往往因原稅法規定限制,無法將高額醫療費用列報所得稅扣除,變相加重了經濟負擔。財政部此次鬆綁規定,正是為了消除稅制障礙,讓更多不孕家庭能夠獲得實質的稅賦減免,進而提高生育意願,建構完整的生育支持體系。
原法規限制與實務困境
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必須是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這項規定原本旨在確保醫療費用的真實性與正當性,但在人工生殖領域卻形成了意想不到的阻礙。台北國稅局指出,目前全台雖然有超過100家人工生殖機構,但同時符合非健保特約且會計紀錄完備的醫療院所僅有9家,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在非健保特約機構接受療程的民眾,即使花費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也無法享受稅賦優惠。這種制度設計不僅與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目標相悖,更讓許多不孕家庭陷入「求子」與「稅負」的兩難困境,形成政策上的矛盾。
新規定內容與適用條件
解釋令核心內容與發布時程
財政部於2025年10月16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1400633360號解釋令,明確放寬人工生殖醫療費用的列報認定標準。新規定指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若至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療程,且相關醫療費用已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補助者,即便該人工生殖機構非屬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仍可檢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補助核發之匯款證明或主管機關審核補助通知,將人工生殖醫療費用減除政府補助及保險給付後的金額,列報支付年度之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這項解釋令的發布,標誌著我國稅制在配合社會政策上的重大彈性調整,也展現政府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的決心。
適用要件詳細說明
要適用這項鬆綁規定,必須同時符合兩項核心條件。首先,接受療程的醫療機構必須是衛生福利部認可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這表示該機構已通過主管機關的專業審查,具備執行人工生殖技術的合法資格,名單可於衛福部官網查詢。其次,該筆醫療費用必須已經獲得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的補助核准,這項設計旨在透過政府補助的審核機制,間接確認醫療費用的真實性與必要性,形成雙重把關機制。在計算可扣除金額時,民眾必須先將政府補助金額及保險給付從總醫療費用中減除,僅能就自付額部分列報扣除。這樣的規定既保障了稅基,也確保了租稅公平,避免重複享受政府資源。
申報實務與文件準備
必備證明文件清單
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必須準備兩項關鍵文件。第一項是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該收據應詳細載明療程項目、金額及就醫日期等資訊,且需加蓋機構印章及醫師簽章。第二項是補助核發的匯款證明或主管機關審核補助通知,這份文件證明該筆費用確實已獲政府補助核准,匯款證明應包含補助機關名稱、金額及日期。台北國稅局特別提醒,若補助款項尚未撥付,只要檢附主管機關的審核補助通知,同樣可以適用新規定。此外,建議民眾一併保留療程相關的病歷摘要或診斷證明,以備國稅局查核時能夠快速提供說明,避免爭議。
申報流程與注意事項
在實際申報作業上,民眾應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工生殖醫療費用填入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欄位。計算方式為:該年度支付的人工生殖醫療費用總額,減除政府補助金額及保險給付後的餘額,即為可列報扣除金額。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項扣除額雖然沒有金額上限,但必須與其他列舉扣除項目(如捐贈、保險費、災害損失等)合併計算,若列舉扣除總額未超過標準扣除額,則選擇標準扣除額較為有利。此外,若夫妻雙方都有所得,應由所得較高者申報,以達到最大的節稅效果。國稅局也提醒,若採用網路申報,應將相關證明文件妥善保存,以備查核。
實際案例解析
台北國稅局具體案例分析
台北國稅局舉出實際案例說明新規定的適用方式。納稅義務人甲君在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483,604元,其中394,000元的醫療收據是由一家非屬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也非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診所開立。過去這筆費用將被全數剔除,但經國稅局查證,該診所確實為衛生福利部認可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且甲君已經獲得主管機關核准補助,並能提供完整的醫療收據及補助證明文件。因此,國稅局依據財政部解釋令規定,全數認列其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甲君適用40%稅率,因而獲得約20萬元的退稅利益,大幅減輕其經濟負擔。
適用範圍與追溯效力說明
這項鬆綁措施具有追溯適用效力,凡是財政部2025年10月16日發布解釋令時,尚未核課確定的案件,均可適用新規定。這包括已經申報但尚未經國稅局核定、正在複查或訴願中的案件,甚至已經被核定但仍在行政救濟期間的案件。台北國稅局呼籲,若納稅義務人之前因為在非健保特約機構進行人工生殖而遭剔除扣除額,可以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變更核定,以維護自身權益。對於未來年度的申報,只要符合條件即可直接適用,無需另行申請核准。這項措施預估每年將有超過5000對不孕夫妻受惠,減輕的稅負總額可能達到數億元,對於提升生育友善環境具有實質助益,也是政府建構完整生育支持體系的重要一環。
專家觀點與政策影響
生育政策專家深度分析
生育政策專家指出,這項稅制鬆綁雖然是技術性調整,但卻是少子女化對策的重要拼圖。人工生殖療程費用動輒30萬至50萬元,對一般家庭而言是沈重負擔。透過稅賦減免,實質降低不孕家庭的經濟壓力,可能提高其嘗試人工生殖的意願。然而,專家也提醒,稅賦優惠屬於事後減免,對於經濟能力已經不足的家庭,前期費用負擔仍是主要障礙。因此,這項政策應與擴大人工生殖補助額度、增加補助次數、納入健保給付等措施搭配,才能發揮最大效果。此外,簡化申報程序、提高民眾對政策的知曉度,也是後續需要強化的重點,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讓美意打折。
後續修法方向與展望
財政部官員表示,這次解釋令是短期權宜措施,長期而言應考慮修正《所得稅法》相關條文,將人工生殖醫療費用的認定標準明確入法,避免解釋令的不確定性。未來可能朝兩個方向發展:一是擴大適用範圍,將所有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的人工生殖機構都納入,無需再以獲得補助為前提;二是簡化證明文件,透過與衛生福利部資料連線,讓民眾申報時無需檢附紙本證明,減輕行政負擔。這些改革需要跨部會協調,但對於建構完整的生育支持體系至關重要。隨著政策逐步完善,預期將有更多不孕家庭受惠,為台灣的少子女化危機注入新的解方,創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