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僅中配父母可依親納健保納保不公平
11/29 (六)AI
AI 摘要
- 針對這一點,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現行健保法規中僅中國籍配偶 70 歲以上的父母可以依親方式來台並加入健保,而其他國籍配偶的父母在入籍台灣前則無此規定。
- 但石崇良指出,在取得台灣國籍後,中配配偶的 70 歲以上父母可以依親方式來台,並於居留六個月後加入健保;而其他國籍配偶的父母則不適用此規定。
- 此舉一出即引發健保納保公平性的討論。
- 石崇良進一步強調,這樣的規定在公平性上存在問題。
國民黨近期提案修訂相關法案,將中國配偶在台居留條件由原先的六年縮短為四年。此舉一出即引發健保納保公平性的討論。針對這一點,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現行健保法規中僅中國籍配偶 70 歲以上的父母可以依親方式來台並加入健保,而其他國籍配偶的父母在入籍台灣前則無此規定。他指出,目前的規定是中國籍配偶取得台灣身份證件後,只需居留六個月即可讓其 70 歲以上父母以依親方式加入健保;而其他國籍配偶的父母則沒有這樣的規定,這顯然造成納保不公平的情況。
石崇良在出席台灣癌症基金會頒獎活動前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長期以來都秉持著專業的角度來做評估和說明。他強調:「我就是講真話」,「我講話很直」。對於國民黨團提案建議將中配配偶在台居留條件從六年縮短為四年的做法,石崇良認為這僅是立場的轉換,並非衛福部直接提出的修法建議。
根據現行《健保法》規定,加入健保的方式有三種:一是在台灣居住或居留超過六個月;二是受雇者;三是台灣出生的新兒。從納保權益來看,中配配偶與其他國籍的配偶在入籍年限上並無差異。但石崇良指出,在取得台灣國籍後,中配配偶的 70 歲以上父母可以依親方式來台,並於居留六個月後加入健保;而其他國籍配偶的父母則不適用此規定。
石崇良進一步強調,這樣的規定在公平性上存在問題。他認為,所有國人長期繳納健保費用,應該共同珍惜和維護這項資源。「全民共護健保」才能使健保制度得以長遠穩固發展。他指出,目前看到許多中配配偶的依親來台者多為高齡父母,由於年齡因素,這些人繳納的健保費遠不及其使用的費用;而台灣本地居民及高齡者則從年輕時開始就已經開始繳納健保費,對健保制度的長期運作作出貢獻。因此,在公平性考量之下,對於中配配偶父母直接入籍並加入健保的做法,確實需要更加審慎地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