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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眼科名醫賴麗如沈冤得雪 二審無罪定讞義診服務持續前行

粉筆旅客2026-02-23 22:39
2/23 (一)AI
AI 摘要
  • 一審判決指出,賴麗如與診所人員以「初診醫師、開刀醫師共同照護」名義,使用同院另兩位醫師的執照名義申報,規避健保局「每位眼科醫師每月白內障手術不得超過40例」的限制。
  • 嘉義信賴眼科院長賴麗如醫師纏訟五年的健保申報爭議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115年1月27日改判無罪定讞。
  • 纏訟五年司法歷程與判決轉折 案件起源與一審有罪認定 民國110年,擔任某診所負責人的賴麗如醫師因白內障手術健保申報問題,遭中央健康保險署認定違反規定,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 賴麗如醫師的醫療生涯與社會貢獻 近三十年的嘉義在地行醫 賴麗如在嘉義地區行醫近三十年,診療患者超過10萬人次,主刀白內障手術逾1萬例,是雲嘉南地區知名的眼科權威。

嘉義信賴眼科院長賴麗如醫師纏訟五年的健保申報爭議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115年1月27日改判無罪定讞。本案源於民國110年間,健保局認定其以診所為主體、使用同院其他醫師名義申報超過每月40例白內障手術上限,涉詐欺健保給付。一審雖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但二審合議庭認定健保局法規未明確規範共同診療申報方式,且賴麗如無詐欺犯意,撤銷原判決。這起案件不僅還給行醫近三十年的賴醫師清白,更凸顯基層醫療面臨的制度性困境。

嘉義眼科名醫賴麗如沈冤得雪 二審無罪定讞義診服務持續前行 現場實況

纏訟五年司法歷程與判決轉折

案件起源與一審有罪認定

民國110年,擔任某診所負責人的賴麗如醫師因白內障手術健保申報問題,遭中央健康保險署認定違反規定,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以詐欺罪嫌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於110年度易字第317號刑事判決中認定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

嘉義眼科名醫賴麗如沈冤得雪 二審無罪定讞義診服務持續前行 情境示意

一審判決指出,賴麗如與診所人員以「初診醫師、開刀醫師共同照護」名義,使用同院另兩位醫師的執照名義申報,規避健保局「每位眼科醫師每月白內障手術不得超過40例」的限制。當月申報量超過百例,被認定具有詐欺意圖。值得注意的是,一審法官在判決主文中罕見地附加說明:「本案如附件一、二所示病患確實均有接受白內障手術之醫療處置,且事後並無證據足認該等病患於術後有何後遺症或不良反應。」 此段文字承認醫療行為本身無虞,卻仍認定申報方式構成詐欺,成為本案特殊之處。

二審無罪判決的關鍵法理

案件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歷經多次開庭,詳查相關法規與證據,最終推翻原判決。二審判決主文明確指出,全民健保局對於白內障手術患者有進行共同診療之情形,「並未規定必須以實際執行手術之醫師名義進行申報」

合議庭認為,在民國110年以前,健保局雖規定單一醫師每月手術上限為40例,但對於診所內多位醫師共同參與診療、以診所為申報主體的作業模式,法規並未明確禁止。賴麗如使用同院醫師名義申報,係因應患者需求與制度限制之權宜措施,難以認定具有詐欺之不法所有意圖。此外,所有手術確實執行,病患未受損害,更無從認定有詐欺結果。

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詐欺罪經二審判決後不得上訴第三審,全案因此無罪定讞,結束長達五年的司法折磨。

判決書罕見表述與制度灰色地帶

一審附註引發的司法討論

一審判決書中關於「病患確實接受手術且無不良反應」的附註,在司法實務中極為罕見。此種表述一方面確認醫療行為的合法性與必要性,另一方面卻又維持有罪判決,形成邏輯上的矛盾。法律界人士指出,這種判決方式反映出基層法院在面對行政規範與刑事法交界時的為難處境。

嘉義眼科名醫賴麗如沈冤得雪 二審無罪定讞義診服務持續前行 關鍵時刻

該附註雖然肯定了賴麗如的醫術與醫德,卻也凸顯司法體系對於「申報形式」與「實質醫療」的價值取捨爭議。有評論認為,此舉可能是法官在法規解釋空間有限下,試圖為被告留下減刑或上訴空間的折衷作法,但對當事人而言,有罪判決已造成難以彌補的職業與名譽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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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對法規解釋的細緻剖析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在判決中深入探討健保給付申報的本質。判決指出,健保制度係以「醫療機構」為申報主體,而非單純以「執業醫師個人」為單位。在診所體制下,多位醫師共同參與術前評估、手術執行與術後追蹤,屬常態性醫療合作模式。

關鍵在於,民國110年以前的健保局規範,僅限制「單一醫師」的手術量,卻未對「診所總量」或「共同照護申報」設下明確規範。賴麗如以診所名義、搭配其他醫師資格進行申報,在法規文義解釋上並無明確違法。二審認為,若行政機關內部規範不清,不應由醫師承擔刑事責任,此舉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刑法謙抑性原則

賴麗如醫師的醫療生涯與社會貢獻

近三十年的嘉義在地行醫

賴麗如在嘉義地區行醫近三十年,診療患者超過10萬人次,主刀白內障手術逾1萬例,是雲嘉南地區知名的眼科權威。她創立的信賴眼科診所,長期以來以專業與親切服務聞名,深受患者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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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司法風波中,賴麗如始終堅持醫療本業,即使面對刑事指控與可能的牢獄之災,仍未中斷對患者的承諾。她表示,這場官司徹底改變了她的人生軌跡,「揹負不實的詐欺罪名,實為人生不可承受之重」。對一位以醫療專業為生命核心的醫師而言,詐欺罪的標籤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對其醫者仁心的嚴重污衊。

義診服務的長期堅持與社會影響

除了日常門診與手術,賴麗如更將心力投注於弱勢醫療服務。她創立的牛爸爸健康促進關懷協會,十多年來定期前往雲嘉南各鄉鎮小學進行視力篩檢義診,每月義診場次達數百場。義診團隊不僅提供免費視力檢查,對於篩檢出視力不良且家庭清寒的學童,更會免費配贈眼鏡,徹底解決弱勢家庭就醫障礙。

此項義診服務已成為地方美談,許多偏鄉學童因為早期發現視力問題而獲得及時矯治,避免影響學習成效。賴麗如強調,司法還她清白後,義診列車不會停歇,將持續為需要的孩童與長者提供服務。這種無私奉獻的精神,與司法訴訟中「詐欺」的指控形成強烈對比,也讓社會大眾更看清案件本質。

健保制度灰色地帶的深層省思

醫療給付申報的規範困境

本案凸顯台灣健保制度長期存在的規範模糊問題。民國110年以前,健保局對白內障手術設定每月40例的上限,旨在防止醫療資源濫用與不必要的醫療行為。然而,在醫師人力不足的地區,此項限制反而成為滿足患者需求的阻礙。

嘉義眼科名醫賴麗如沈冤得雪 二審無罪定讞義診服務持續前行 情境示意嘉義眼科名醫賴麗如沈冤得雪 二審無罪定讞義診服務持續前行 情境示意

賴麗如的案件並非個案。許多基層診所為服務更多患者,常採取類似的申報彈性措施。當行政規範落後於實務需求,又缺乏明確指引時,醫療機構往往被迫在「遵守形式規定」與「滿足患者需求」間抉擇。二審判決認定,若因規範不明而課予刑責,將造成寒蟬效應,使醫師畏懼提供必要醫療服務,最終損害的是全民健康權益。

制度面改革的迫切必要性

此案無罪定讞後,醫界與法界紛紛呼籲健保署應徹底檢討相關規範。關鍵問題包括:共同照護的定義與申報方式診所與醫院申報主體的差異醫療需求與行政限制的平衡等。若健保署能建立更透明、更符合實務的申報指引,類似爭議便可避免。

此外,本案也引發對於「刑事手段處理行政爭議」的討論。醫療申報爭議本質上多屬行政法或民事法範疇,動輒以詐欺罪偵辦,不僅耗費司法資源,更對醫師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學者建議,應建立更完善的行政調解與裁罰機制,將刑事責任限縮於真正惡意詐領的極少數個案。

未來展望與對基層醫療的啟示

賴麗如的持續承諾與社會責任

沈冤得雪後,賴麗如並未沈溺於個人情緒,反而將此經歷轉化為推動醫療公益的動力。她表示,這場官司讓她更深刻體會弱勢者面對體制時的無力感,也堅定她服務偏鄉的決心。未來,信賴眼科將擴大義診範圍,並透過牛爸爸健康促進關懷協會,結合更多醫療資源與社會力量,建構雲嘉南地區的弱勢視力照護網絡。

嘉義眼科名醫賴麗如沈冤得雪 二審無罪定讞義診服務持續前行 關鍵時刻

賴麗如也計畫將自身經驗分享給醫界同行,提醒醫療機構務必注意法規遵循,同時呼籲主管機關正視基層醫療的實務困境。她強調,醫師的天職是救治患者,不應因制度瑕疵而承擔刑責,這不僅是個人勝利,更是整個醫療體系的警鐘。

對基層醫療生態的深遠影響

此判決對台灣基層醫療具有指標性意義。首先,它確立了法規不明時不應課予刑責的基本原則,保障醫師在模糊規範下的執業空間。其次,它突顯健保申報制度應更貼近實務,避免因過時規定扼殺醫療服務能量。最後,它提醒檢調單位,面對專業性高的醫療爭議,應審慎評估是否動用刑事手段。

對雲嘉南地區而言,賴麗如的無罪判決不僅是個人名譽的恢復,更是地方醫療資源的保障。在偏鄉地區,優秀醫師本就稀少,若因制度爭議而流失人才,受害的將是廣大病患。此案結果讓地方民眾鬆了一口氣,也讓堅守崗位的基層醫師獲得鼓舞,證明專業與良善終將獲得司法正義的肯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