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宏保健食品誇大療效遭罰 行賄議長張明達被起訴
- 新北地檢署今起訴電台大亨劉家宏等5人,指其為減輕保健食品誇大療效遭裁罰之罰鍰,自2025年6月起以香奈兒、Dior、LV等名牌球鞋、帽子及襯衫行賄嘉義縣議長張明達,總價值達13萬1900元。
- 司法實務上,類似行賄案若屬「職務相關」,最高可判10年徒刑,本案因涉及多層次犯罪(侵吞、行賄、詐欺),法官將依《刑法》第57條量刑,恐面臨合併執行。
- 類似案例近年屢見不鮮,如2022年某保健食品廠商以「慈善贈送」名義行賄地方官員,最終被判處3年徒刑,本案情節更顯惡質。
- 保健食品誇大療效與公司資金侵吞的產業黑幕 劉家宏作為集眾科技實質負責人,透過「產銷一條龍」模式操縱市場,旗下生技公司生產保健食品,再由其擁有的多個電台頻道以節目廣告推銷。
新北地檢署今起訴電台大亨劉家宏等5人,指其為減輕保健食品誇大療效遭裁罰之罰鍰,自2025年6月起以香奈兒、Dior、LV等名牌球鞋、帽子及襯衫行賄嘉義縣議長張明達,總價值達13萬1900元。檢方揭露劉家宏身為集眾科技實質負責人,透過旗下電台節目「宏您安心俱樂部」宣稱保健食品具醫療效能,然產品僅屬普通食品無醫藥功效,並涉嫌侵佔公司資金4609萬餘元。張明達明知賄賂對價,仍利用職權向嘉義縣衛生局施壓要求減輕裁罰,劉家宏與搭檔陳心瑀另涉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全案已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貪污治罪條例》偵結起訴。
保健食品誇大療效與公司資金侵吞的產業黑幕
劉家宏作為集眾科技實質負責人,透過「產銷一條龍」模式操縱市場,旗下生技公司生產保健食品,再由其擁有的多個電台頻道以節目廣告推銷。檢方調查顯示,其節目「宏您安心俱樂部」長期宣稱產品可「緩解關節疼痛」「提升免疫力」等醫療效用,完全違反臺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保健食品僅能標示「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治療。食藥署公開資料指出,2023年全台因誇大療效遭裁罰的保健食品案件高達217件,劉家宏案即屬典型。更嚴重的是,其自2023年起指示員工以現金收取貨款,再轉由不知情妻子支付個人保險費等用途,刻意隱匿資金流向,累計侵吞公司資金高達4609萬4881元。此舉不僅觸犯《公司法》第23條關於股東責任,更涉嫌掩飾犯罪所得,檢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背信罪」與「洗錢罪」,遠超一般違規範疇。
行賄議長減輕罰鍰的權錢交易脈絡
檢方細節揭露,劉家宏因廣告違規屢遭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裁罰,單是2024年即受3次處分,罰鍰累計逾百萬元。為減輕負擔,自2025年6月起,其與搭檔陳心瑀多次向嘉義縣議長張明達行賄,計送香奈兒球鞋4萬2900元、Dior帽子2萬3500元、LV襯衫4萬200元及LV帽子2萬5300元,總金額13萬1900元。張明達明知此為「請託對價」,仍利用議長職權直接向嘉義縣衛生局主管施壓,要求「從輕裁罰」或「取消罰鍰」。此行為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要件,檢方指出,嘉義縣衛生局內部作業規定,對違規廣告的裁罰需依《食安法》第45條標準執行,議長乾預屬明顯違法。更關鍵的是,劉家宏在行賄前已與衛生局多次溝通,顯示其早有預謀,並非臨時起意。類似案例近年屢見不鮮,如2022年某保健食品廠商以「慈善贈送」名義行賄地方官員,最終被判處3年徒刑,本案情節更顯惡質。
司法調查與法律責任的深度剖析
檢方起訴書明確指出,劉家宏及陳心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因兩人並未利用職務之便,卻故意以財物請託張明達乾預行政裁罰,屬「間接賄賂」。張明達則觸犯同法第1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因其明知劉家宏有違規行為,仍收受財物並利用議長職權施壓。此外,劉家宏與供應商李慶彰、李益任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因故意誤導消費者購買無療效產品,構成「詐欺取財」。檢方強調,本案不僅涉及經濟犯罪,更危害公共健康安全——食藥署統計,誇大療效的保健食品常含未標示藥物成分,2023年導致37起消費者健康受損事件。司法實務上,類似行賄案若屬「職務相關」,最高可判10年徒刑,本案因涉及多層次犯罪(侵吞、行賄、詐欺),法官將依《刑法》第57條量刑,恐面臨合併執行。此案也凸顯臺灣監管漏洞,現行《食安法》罰鍰上限雖達500萬元,但因企業常以「資金迴流」規避,檢方亟需推動「企業誠信評分制度」以強化預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