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營造公司欠勞健保費擁百萬名車 記官扣押工程款速繳33萬
- 此案例不僅是單一企業的教訓,更反映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期待——保障勞工權益非成本,而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礎。
- 屏東縣一家經營逾十年的營造公司自民國113年9月起積欠勞保費、健保費、勞退費及使用牌照稅等公法債務逾33萬元,卻擁有賓士、特斯拉等百萬級車輛,經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移送執行後,書記官透過查扣公司工程款,迫使負責人於數日內繳清全部欠款。
- 書記官立即發文扣押該公司尚未領取的公共工程款,此舉切中企業命脈——因未繳清欠款將喪失投標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
- 該公司長期承攬公共工程,工程款多達百萬元至數千萬元,卻未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規定為員工投保勞保健保,更未提繳勞退費用,導致員工權益受損。
屏東縣一家經營逾十年的營造公司自民國113年9月起積欠勞保費、健保費、勞退費及使用牌照稅等公法債務逾33萬元,卻擁有賓士、特斯拉等百萬級車輛,經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移送執行後,書記官透過查扣公司工程款,迫使負責人於數日內繳清全部欠款。該公司長期承攬公共工程,工程款多達百萬元至數千萬元,卻未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規定為員工投保勞保健保,更未提繳勞退費用,導致員工權益受損。行政執行機關透過財產資料比對,發現其有能力購置高價車輛卻怠於清償公法債務,最終以扣押工程款為關鍵手段,成功促使企業履行法定義務,此案例展現行政執行的精準性與嚇阻效果。
財產與債務懸殊 結構性違規現形
營造公司長期違法行為凸顯企業責任缺失與制度漏洞。據行政執行署資料,該公司自101年起承攬屏東縣公共工程逾20案,工程總金額達8,000萬元,其中2024年更獲標兩筆總額650萬元的工程,卻在113年9月起積欠勞健保費用未繳。更關鍵的是,公司於113年底購入特斯拉車輛並設定330萬元動產抵押貸款,顯示其具備強大資金流動能力。勞動部統計顯示,2023年全國欠繳勞健保費企業逾1.2萬家,但多數僅欠繳數萬元,而本案企業虧待員工權益卻豪購百萬車輛,屬典型「財產與債務失衡」案例。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科長王明哲指出:「企業若能負擔高額車貸,卻拒繳保障員工的基本社會保險,顯然未將法律義務視為經營成本。」此類違法行為不僅侵害勞工退休金與醫療保障權益,更扭曲市場公平競爭,使誠實企業承擔不當成本。
行政執行精準切入 扣押工程款速效
書記官運用行政執行法第20條,針對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精準執行情形,展現執行效率。執行人員初查時發現公司存款不足,但透過移送機關提供的財產清冊,確認其名下大貨車、賓士及特斯拉車輛均屬可執行標的。尤其特斯拉設定330萬元抵押貸款,印證公司具備償債能力,與欠繳33萬元公法債務形成強烈對比。書記官立即發文扣押該公司尚未領取的公共工程款,此舉切中企業命脈——因未繳清欠款將喪失投標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公司負責人得知後,於24小時內主動聯繫書記官,承諾次月繳清並避免影響未來工程標案。此案例與彰化醫療器材行欠費遭查封透天厝、高雄旅行社被扣保證金等案例互為呼應,顯示行政執行署近年強化「財產查扣」策略,針對企業高價值資產切入,大幅降低執行阻力。
制度反思與社會警示 權益保障需落實
本案凸顯勞健保制度執行面臨的挑戰,亟需制度性改革。行政執行署強調,投保單位有法定義務為員工投保勞保健保,未履行者將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然而,現行制度缺乏企業欠費公開機制,導致員工難以知悉權益受損狀況。健保署2024年新推「企業誠信分數」系統,將欠費行為納入企業評估指標,但執行仍待深化。專家建議應強化「跨部門資料共享」,例如將欠費企業名單同步傳遞至公共工程招標機關,從源頭阻絕違法企業參與標案。此外,行政執行署也呼籲企業若經濟困難,可依《行政執行法》第32條申請分期繳納,但須檢附財力證明文件,切勿以「暫無能力」為由逃避責任。此案例不僅是單一企業的教訓,更反映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期待——保障勞工權益非成本,而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