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美未上市股60人投千萬 4人涉證交法起訴
- 此判例將成為防範「假上市」詐騙的關鍵參考,尤其針對生技、健康產品業者常以「國際化」為名擴張的現象,金管會已啟動跨國查緝,要求所有直銷公司需向金管會備查海外投資計畫。
- 本案涉及2017年於美國內華達州註冊的HPBL公司(健康盛吉生醫),由卓姓執行長、李姓秘書長、湯姓財務長及劉姓經銷主管主導,未經金管會核准,於2018至2020年間透過卓悅直銷網絡舉辦說明會,以「美國那斯達克主板上市」為誘餌,向60名投資人推銷HPBL股權。
- 法律警示:證交法嚴懲與投資人防範 本案凸顯境外股票銷售的法律風險,金管會2022年已發布「境外證券銷售查核要點」,明確規定未經核准的境外股權不得在台推銷。
- 金管會呼籲,投資境外股票應確認:1.
台北地檢署偵結建康盛吉生醫集團與卓悅生技公司涉嫌非法銷售美國未上市股權案,4名核心人員遭依證券交易法起訴。本案涉及2017年於美國內華達州註冊的HPBL公司(健康盛吉生醫),由卓姓執行長、李姓秘書長、湯姓財務長及劉姓經銷主管主導,未經金管會核准,於2018至2020年間透過卓悅直銷網絡舉辦說明會,以「美國那斯達克主板上市」為誘餌,向60名投資人推銷HPBL股權。投資人簽訂認購協議書,轉帳總金額達57萬6800美元(約新台幣1,800萬元),每股價格0.25至0.45美元,並聲稱2019年將IPO、2022年升級主板上市。檢方查證HPBL公司已於2020年永久撤銷登記,屬虛構上市計畫,全案已移送法院審理。
犯罪手法:虛構上市誘餌與直銷網絡擴散
被告團隊精心設計詐騙架構,從公司註冊到宣傳全程造假。2017年12月在美國內華達州成立HPBL公司後,迅速在台灣設立圓生康健、卓悅生技等關聯企業,並利用卓悅生計公司直銷網絡擴散影響力。檢方揭露,卓姓執行長與李姓秘書長主導說明會,以「生物光能共振儀器」為核心產品,宣稱該技術在美獲專利、營收成長率達30%,並虛構HPBL將於2019年2月IPO、5月委託證券商承銷,預估股價漲至8美元。湯姓財務長更明確承諾「2022年那斯達克主板上市」,誘使投資人以「原始股」名義認購。實際上,HPBL公司既無實質營運,亦未符合美國證交所上市標準(需連續三年獲利且資產規模達1,500萬美元),且金管會明確規定境外股票在台銷售須經核准,被告卻刻意隱瞞此關鍵法律門檻。說明會場次密集,從台北、台中到高雄舉辦超過20場,以「原始股東分享會」名義邀請經銷商親友參與,並提供「股權贈與聲明書」等偽造文件,使投資人誤信屬合法投資管道。
檢方調查:資金流向與證據鏈完整
檢方透過財報比對與資金追查,鎖定關鍵證據。查獲被告於2018至2020年間,透過卓悅公司經銷商網絡向60名投資人推銷,總計簽約205萬1333股,轉帳金額達57萬6800美元(約新台幣1,800萬元)。檢察官調取銀行交易紀錄發現,資金多經由個人帳戶轉入HPBL境外帳戶,且無任何美國公司營運數據佐證。更關鍵的是,HPBL公司註冊地內華達州政府資料顯示,該公司於2020年12月已永久撤銷登記,屬「空殼公司」。此外,被告所稱「那斯達克創業板上市」實際為謊言,因那斯達克創業板(Nasdaq Capital Market)要求企業營收穩定,而HPBL根本無產品量產紀錄。檢方還查出,被告曾向投資人承諾「經銷商入股可享20%回饋」,但實際僅以新投資人資金支付舊投資人回報,符合「龐氏騙局」特徵。台北地檢署強調,此案與2021年「某生技公司非法售股案」手法雷同,均利用「海外上市」話術誘騙投資人,已累計120餘人受害,總金額逾3億元。
法律警示:證交法嚴懲與投資人防範
本案凸顯境外股票銷售的法律風險,金管會2022年已發布「境外證券銷售查核要點」,明確規定未經核准的境外股權不得在台推銷。檢方依證券交易法第47條起訴,該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擅自銷售有價證券」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此案與近年常見的「加密貨幣詐騙」不同,屬傳統金融詐欺,但手法更隱蔽——利用直銷業者熟人關係降低戒心。專家指出,投資人常因「高報酬」(如預估股價8美元)而忽略法律程序,卻未查證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金管會呼籲,投資境外股票應確認:1. 是否經金管會核准;2. 美國證交所上市文件;3. 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本案若判決成立,4名被告最高可判5年徒刑,且須退還投資款。此判例將成為防範「假上市」詐騙的關鍵參考,尤其針對生技、健康產品業者常以「國際化」為名擴張的現象,金管會已啟動跨國查緝,要求所有直銷公司需向金管會備查海外投資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