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網購藥品保健食品詐騙頻傳 法制處強化宣導防受騙
-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近期接獲多起通報,民眾透過網路購買藥品、酵素、益生菌等產品後,收到包裝粗糙、標示不清或疑似仿冒的商品,隨後賣家便以電話失聯、社群軟體封鎖等方式規避責任拒絕退貨,導致民眾無從辦理退款,相關消費爭議顯著增加。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近期接獲多起通報,民眾透過網路購買藥品、酵素、益生菌等產品後,收到包裝粗糙、標示不清或疑似仿冒的商品,隨後賣家便以電話失聯、社群軟體封鎖等方式規避責任拒絕退貨,導致民眾無從辦理退款,相關消費爭議顯著增加。市長黃偉哲對此深表關切,指示法制處加強宣導,以提升市民辨識不實廣告與偽劣商品的能力,避免受騙。

南市法制處長楊璿圓表示,網路販售保健食品與藥品的詐騙手法日益猖獗,不肖業者常假冒醫師或名人背書,以「療效卓越」、「限量優惠」等誇大不實廣告誘騙下單,販售酵素、益生菌、膠原蛋白等來源不明的境外商品。由於成分與品質無法確認,極可能危及民眾健康。楊處長特別提醒民眾,保健食品與藥品會直接影響身體健康,切勿因價格低廉或社群推薦而輕易購買,尤其來源不明就是高風險,如有疑慮一定要先查證。
南市法制處簡任消保官馮祺雯指出,法制處歷年來均持續推動消保教育,自去年起並利用假日深入各社區加強宣導。今年擴大辦理六場次,並將「網購詐騙防身術」列為宣導重點,透過各領域專家案例及法令解析建立防詐意識,避免民眾落入話術陷阱。參與民眾對此項宣導反應熱烈,明年將賡續辦理。
此外,衛生局也補充說明,「藥品」、「健康食品」、「保健食品」三者性質不同,販售規範亦有明確差異。「藥品」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始能進口及販售,網路上常見標榜高劑量維生素、宣稱「抗癌新藥」等境外產品,多未取得核准,已涉及藥事法規定,違者可處 3 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鍰。若販售禁藥、偽藥,則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5000 萬元以下罰金。
取得衛福部核發「小綠人標章」的「健康食品」可表達其「保健功效」,但不得宣稱有「醫療效能」;未經認證的一般「保健食品」則僅能依一般食品販售,倘宣稱有功效或療效均已違反相關規定。民眾可至衛福部食藥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最新食品與藥品安全資訊,以保障自身權益。
楊璿圓處長呼籲民眾,如懷疑遭遇詐騙或購得偽藥,可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110 報案,也可向衛生局洽詢或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消保官提出申訴。鼓勵眾人共同打擊不法,守護消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