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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中指嗆總統府機場放炸彈 23歲詐欺犯逃中國影片瘋傳

雨後的玻璃2026-03-01 14:07
3/1 (日)AI
AI 摘要
  • 法律定性恐嚇公眾罪最重可判兩年 從法律層面分析,巫姓男子的行為已明顯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
  • 雖然影片中的炸彈威脅經查證為虛假,但已造成社會恐慌,並讓相關單位必須投入大量資源進行安全檢查與維安強化,符合該罪構成要件。
  • 全案依恐嚇公眾罪嫌偵辦,警方已報請刑事局啟動跨境合作打擊犯罪機制,全力追緝這名滯留中國的通緝犯。
  • 也有人認為,他可能是想藉此製造社會恐慌,轉移執法單位對其詐欺犯罪的注意力。

社群平台近日瘋傳一段驚悚恐嚇影片,一名手持健保卡的平頭男子對鏡頭比中指,揚言已在總統府及台灣三大機場放置數十枚炸彈,並揚言將於年底引爆。警方獲報後迅速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確認該名男子為23歲的巫姓詐欺慣犯,但此人早在去年7月便已出境前往中國,影片應為離境前拍攝。全案依恐嚇公眾罪嫌偵辦,警方已報請刑事局啟動跨境合作打擊犯罪機制,全力追緝這名滯留中國的通緝犯。

一名男子在機場對鏡頭比出中指,神情顯得囂張挑釁。

影片內容聳動揚言攻擊重要設施

這段在網路上迅速擴散的影片長度約數十秒,畫面中巫姓男子刻意展示手中的健保卡,清楚說出自己的姓名與身分證字號,隨後對著鏡頭比出中指,以激烈言詞辱罵政府。影片中他聲稱已在總統府桃園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台中清泉崗機場等重要設施放置多枚炸彈,並揚言將在年底發動攻擊。這種針對國家重要機構的公開恐嚇,立即引發國安單位與警方高度警戒。

平頭男子持健保卡對鏡頭比中指並揚言放置炸彈

由於影片內容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威脅,警方在第一時間便啟動應變機制。刑事警察局與台北市警察局迅速整合情資,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全面調查。辦案人員透過影片中的健保卡資訊,比對出男子身分為23歲的巫姓男子,此人具有多項詐欺前科,過去曾多次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角色,負責提領贓款而遭警方逮捕。然而進一步追查發現,巫男自去年7月出境前往中國後,至今仍未返台,行蹤成謎。

詐欺慣犯背景複雜多次擔任車手

根據警方資料顯示,巫姓男子雖然年僅23歲,但犯罪紀錄相當豐富,主要集中在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相關案件。他長期為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專門負責持偽造或竊取的金融卡至ATM提領贓款,每次可抽取一定比例的傭金。這種犯罪模式讓他在短期內累積不少不法所得,但也因此多次被警方逮捕,留下多起前科紀錄。

穿著連帽衫的男子操作提款機,呈現詐騙車手提領贓款。

辦案人員分析,巫男可能因詐欺案件遭查緝或與詐騙集團發生糾紛,心生不滿才會拍攝恐嚇影片宣洩情緒。也有人認為,他可能是想藉此製造社會恐慌,轉移執法單位對其詐欺犯罪的注意力。不過由於人已滯留中國,確切動機仍有待進一步釐清。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影片中刻意展示健保卡,這種做法在網路恐嚇案件中相當罕見,可能是為了增加可信度,但也讓警方更容易鎖定其身分。

警方啟動專案小組追查跨境辦案

針對這起重大恐嚇案件,警方展現高度效率。台北市警察局在接獲通報後,立即會同刑事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同步展開情資分析與影片溯源工作。辦案人員透過影像比對、身分查核與出入境紀錄交叉驗證,迅速確認巫姓男子的身分背景與出境事實。由於影片拍攝時間點與男子離境時間存在落差,警方初步研判這應是舊影片重傳,而非近期拍攝的新威脅。

專案小組指出,巫男於去年7月持合法護照正常出境,目的地為中國大陸,至今未見返台紀錄。這種情況讓案件偵辦難度大幅提升,因為嫌犯滯留境外,警方無法直接執行拘提或搜索等強制處分。為此,警方已報請刑事警察局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向中國公安機關提出協助請求,希望能掌握巫男在中國的確切行蹤,並協調後續遣返事宜。

法律定性恐嚇公眾罪最重可判兩年

從法律層面分析,巫姓男子的行為已明顯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該條文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者,最高可處二年有期徒刑。雖然影片中的炸彈威脅經查證為虛假,但已造成社會恐慌,並讓相關單位必須投入大量資源進行安全檢查與維安強化,符合該罪構成要件。

法律專家表示,即使嫌犯人在中國,台灣司法單位仍可依法提起公訴,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藍色通報或紅色通報,限制其國際行動。不過兩岸之間因政治因素缺乏正式司法互助協議,實際追緝與遣返程序往往曠日廢時。過去類似案例顯示,部分滯留中國的通緝犯可能長年逍遙法外,除非自願返台或在中國犯下其他案件被當地公安查獲,否則難以緝捕歸案。

網路時代恐嚇案件頻傳資安警示

這起事件也凸顯網路時代下,資訊傳播速度與威脅擴散範圍的嚴重性。一段數十秒的影片,在短短幾小時內就能引發全國關注,迫使政府單位必須立即回應。警方呼籲民眾,收到類似恐嚇訊息時,應保持冷靜、勿再轉傳,並立即通報警方處理,避免助長恐慌情緒蔓延。

此外,此案也暴露出台灣在跨境犯罪追緝上的困境。隨著詐騙集團日益國際化,許多車手與核心成員在犯案後便潛逃至東南亞或中國等地,利用司法管轄權的漏洞逃避追訴。警方雖然積極建構跨境合作網絡,但受限於政治與法律因素,成效仍有限。未來除了強化國際合作機制外,也必須從源頭防堵,加強金融監管、提升民眾防詐意識,才能有效遏止此類犯罪。

目前全案由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持續監控網路情資,防止類似恐嚇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也將透過各種管道,持續追蹤巫姓男子在中國的動向,一旦掌握確切位置,將立即啟動後續法律程序,務必將這名涉嫌恐嚇公眾的詐欺慣犯緝捕歸案,維護社會秩序與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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