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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提健保法修法 醫事薪資納入續約條件引爭議

流光拾字者2026-04-06 07:06
4/6 (一)AI
AI 摘要
  • 修法爭議核心:醫事薪資掛鉤續約條件引發制度衝突 民眾黨提案核心在修正健保法第66條,明確要求醫療機構續約時須符合醫事人員薪資標準,避免健保給付僅流於機構帳面。
  • 基層醫療反彈:強制霸凌恐加劇醫療資源失衡 基層醫療協會強烈譴責此修法為「強制霸凌」,林應然理事長強調,醫療院所經營本具多元性,近年已透過加薪搶奪護理師、藥師等人力,若強制設定薪資標準,將迫使院所為符合條件而無謂提高成本,反而加劇財務壓力。
  • 民眾黨此次提案雖強調「實質反映待遇」,但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指出,全台超過98%醫療院所依賴健保特約營運,若健保署強制掛鉤薪資,等同以行政手段乾預機構財務自主,將使醫療院所陷入「不續約即倒閉」的兩難。
  • 根據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統計,2023年基層診所護理人力短缺率達42%,但醫療機構多以「提高薪資」為主軸,而非透過制度性改革。

台灣民眾黨日前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6條,要求將醫事人員薪資水準納入保險人與特約醫療機構續約條件,以確保健保給付能實質反映於醫事人員待遇,避免資源僅停留於機構帳面。此舉引發基層醫療界強烈反彈,認為健保署為全國唯一保險人,醫療院所若失去健保特約將面臨關閉風險,等同強制霸凌。衛福部健保署則強調,將透過總額經費持續挹注調整支付標準,去年已編列25億調整住院護理支付,今年再增45億專款強化醫事人力保障,並持續監測制度成效。民眾黨立委指出,此修法旨在強化保險人與醫療機構的公共責任關係,但基層協會批評缺乏實質討論,恐淪為政治操作。

醫護人員在醫院內商討,對應健保法修法與醫事薪資爭議。

修法爭議核心:醫事薪資掛鉤續約條件引發制度衝突

民眾黨提案核心在修正健保法第66條,明確要求醫療機構續約時須符合醫事人員薪資標準,避免健保給付僅流於機構帳面。此舉源於近年醫事人力短缺危機,護理師、藥師等關鍵人力薪資偏低,導致流動率高達30%,影響醫療品質。健保署去年4月曾研議修正《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擬將薪資水準納入特約條件,但因醫界與立委意見分歧,未能進入預告程序。民眾黨此次提案雖強調「實質反映待遇」,但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指出,全台超過98%醫療院所依賴健保特約營運,若健保署強制掛鉤薪資,等同以行政手段乾預機構財務自主,將使醫療院所陷入「不續約即倒閉」的兩難。更關鍵的是,台灣醫療體系缺乏多元保險機制,醫療院所無法轉向商業保險或自費市場,此修法實質剝奪其經營彈性。衛福部照護司雖承諾透過總額調整支付標準,但未明確設定薪資下限,恐淪為形式主義,無法解決人力短缺根本問題。

基層醫療反彈:強制霸凌恐加劇醫療資源失衡

基層醫療協會強烈譴責此修法為「強制霸凌」,林應然理事長強調,醫療院所經營本具多元性,近年已透過加薪搶奪護理師、藥師等人力,若強制設定薪資標準,將迫使院所為符合條件而無謂提高成本,反而加劇財務壓力。根據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統計,2023年基層診所護理人力短缺率達42%,但醫療機構多以「提高薪資」為主軸,而非透過制度性改革。健保署若將薪資掛鉤續約,將使小型診所因無法負擔高薪而退出健保體系,導致偏鄉醫療服務斷層。更嚴重的是,此舉可能扭曲醫療資源配置,例如醫院為確保續約而優先支付高薪醫師,卻忽略基層醫療需求。護理師公會全聯會也呼籲,醫事薪資與人力制度應透過跨領域公聽會研議,而非由單一政黨提案。他們指出,2022年《護理人力發展計畫》已規劃5年增聘1萬名護理師,但執行成效不足,關鍵在於缺乏配套措施,而非單純提高薪資。強制掛鉤恐使政策脫離實務,讓醫療機構在「符合薪資」與「維持營運」間兩難,最終受害者仍是民眾。

健保署因應:總額挹注為主 需制度化監測機制

健保署主秘劉林義澄清,近年已透過總額經費調整支付標準支持醫事人力,2023年編列25億元專款調升住院護理支付標準,並扣連護理人員投保薪資調升,2024年再增45億元擴大護理費編列。此舉旨在透過「支付標準」間接反映薪資水準,而非直接乾預機構人事。劉林義強調,健保署持續配合衛福部照護司政策,將監測制度推動成效,包括建立醫療機構薪資支出與服務品質的關聯性分析,避免資源浪費。然而,基層醫療協會指出,總額挹注僅能緩解短期壓力,無法解決長期人力結構問題。例如,護理師薪資雖因25億元調整上漲15%,但診所仍難吸引人才,因偏鄉地區薪資仍低於都會區30%。健保署需進一步整合《醫療法》與《勞動基準法》,建立薪資標準與人力配置的動態調節機制,例如針對護理人力短缺地區提供額外補貼。此外,衛福部應加速推動《醫事人力規劃法》立法,明確各類醫事人員人力需求預測,而非將責任推給健保續約條件。目前健保署已與醫學會、護理公會進行三輪對話,但尚未達成共識,關鍵在於如何平衡「機構自主」與「公共責任」。未來若要落實此修法,必須先建立透明的薪資評估指標,並納入醫療機構參與制定,避免淪為行政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