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徵聘資訊室設計師代理人 4月22日起線上報名
- 台北市政府今日公告徵聘資訊室設計師職務代理人,支援商業管理科業務,徵才期限自115年4月22日至29日止。
- 商業管理科近年因數位轉型加速,需強化商品標示稽查與公安協作能力,此代理職務正是為應對業務量增長而設,避免因公務員考試空窗期導致稽查人力短缺。
- 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算,最長至115年7月31日(依高普考日程推估),此期間需全職支援商業管理科業務,包含每月例行性商品標示稽查、公安聯合行動協調,以及資訊系統資料更新。
- 值得注意的是,此類代理職務在台北市府常見於商業管理、交通管制等業務單位,例如2023年因公務員考試延後,商業稽查科曾採類似代理機制,確保市府對百貨公司、夜市等商業場所的監管不中斷。
台北市政府今日公告徵聘資訊室設計師職務代理人,支援商業管理科業務,徵才期限自115年4月22日至29日止。資格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兩岸關係條例第21條限制情事。工作內容涵蓋商業管理、商品標示稽查及公安聯合執法等任務,採線上報名方式,須提交身分證、學歷證明與工作經驗文件。錄取標準為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並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6個月。代理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要求留用或補償。此職缺為臨時性人力支援,專為填補高普考錄取前的業務空窗期設計,避免影響商業管理科日常稽查與商業活動監管效能。
徵才資格與工作內容詳解
本次徵才資格明確要求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須符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如貪污、刑案未結)及兩岸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涉及大陸地區身分者)之限制。工作內容分為三大核心項目:其一為商業管理及商品標示業務,涵蓋市府轄區內店鋪營業執照稽核、商品標示法規符合性檢查(如食品標示、進口商品中文標示),確保商家符合《商業登記法》與《商品標示法》;其二為公安聯合稽查,需協調警方與消防單位執行跨部門行動,例如大型活動安全檢查、夜市攤位消防安全稽核;其三為臨時交辦事項,包含商業資料數位化整理、線上系統維護等資訊室支援任務。值得注意的是,此職缺明確註明「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大幅降低應徵門檻,吸引非公務體系背景的專業人才,尤其適合具備商業管理、資訊系統操作經驗者。商業管理科近年因數位轉型加速,需強化商品標示稽查與公安協作能力,此代理職務正是為應對業務量增長而設,避免因公務員考試空窗期導致稽查人力短缺。
線上報名流程與審查標準細則
報名全程須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完成,流程分四步驟:首先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其次維護個人簡歷與自傳,再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及工作經驗證明(無經驗者免附)合併為單一PDF檔案上傳,最後勾選應徵並授權履歷開放調閱。系統設定嚴格,未完成授權或文件不齊者直接退件,紙本投遞一概不受理。初審階段由人事單位篩選學歷、經驗與文件完整性,合格者將獲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評分以80分為及格門檻,重點考驗商業稽查實務經驗、資訊系統操作能力及跨部門協調技巧,例如模擬處理店鋪標示違規事件的應變流程。錄取後將增列2名備取,候用期間6個月(自結果公佈日起算),期間若正職缺出缺可優先補聘。此機制參考企業人才庫模式,有效應對政府機關臨時人力需求,避免重複徵才浪費行政資源,同時保障應徵者權益,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對臨時性職務的規範。
代理職務性質與職務期限法律依據
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4條規定,專為填補公務員考試錄取前的業務空窗期而設,代理原因消失(即115年高普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即自動終止,無須提前通知或給予補償。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算,最長至115年7月31日(依高普考日程推估),此期間需全職支援商業管理科業務,包含每月例行性商品標示稽查、公安聯合行動協調,以及資訊系統資料更新。人事單位強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此條款源自政府人事管理慣例,避免因代理人力爭議影響正式任用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此類代理職務在台北市府常見於商業管理、交通管制等業務單位,例如2023年因公務員考試延後,商業稽查科曾採類似代理機制,確保市府對百貨公司、夜市等商業場所的監管不中斷。聯絡窗口設置蘇小姐(人事)與官小姐(業務),提供1999專線服務,應徵者可提前諮詢文件準備細節,例如工作經驗證明需含具體案號與執行範圍,避免因文件不齊影響報名。此徵才案反映台北市政府精準調配人力的策略,兼顧業務連續性與法規合規性,同時為非公務體系人才開闢入職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