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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爆無照廠商執刀衛福部啟查

霧光旅人2026-01-07 03:55
台中榮總爆無照廠商執刀衛福部啟查

衛福部針對台中榮總爆無照廠商執刀一事展開調查。據媒體報導,有醫護人員放任未取得醫療人員執照的廠商進入手術房並執刀,甚至自己在一旁旁觀。對此,衛福部醫事司表示,已向台中市衛生局發函進行查核。若發現確有此問題,相關人員將可能觸犯密醫法規,醫院也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及罰款。

劉玉菁指出,根據醫師法第 28 條,未取得執照而擅自開刀的行為會被判處 6 個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 30 萬至 150 萬元罰金。此外,若醫院容留密醫進行醫療業務,將被處以 5 萬至 50 萬元罰款,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一個月至一年的停業處分,最極端的情況還會廢止開業執照。

台中榮總也表示將成立專案小組,對此事件進行深入調查。若確有此事,院方需積極處理,與受影響患者進行協談,必要時可請求衛生局提供協助。

此外,健保署副署長張禹斌指出,涉及未取得執照的廠商在手術中操作的情況,可能影響相關健保費用的申報。若查證屬實,除了將會依特約及管理辦法追回不當申報費用外,還將移送檢調偵辦。

總體而言,此事不僅關係到患者安全,也觸及到醫療機構的執業規範和法律責任。相關單位已啟動調查程序,以確保病人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