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 (三)AI
AI 摘要
- 花蓮縣政府為強化對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之照顧,並減輕其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負擔,修正了「花蓮縣政府補助辦理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作業規定」。
- 然而,在預算審議及公告等相關程序未完成之前,現行補助對象仍然維持為年滿八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未來規畫於一一五年擴大補助對象至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
- 根據新規定,補助對象每人每月最高補助額度不會超過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應繳納之自付保險費。
花蓮縣政府為強化對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之照顧,並減輕其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負擔,修正了「花蓮縣政府補助辦理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作業規定」。根據新規定,將在二年後擴大補助對象至滿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以期更多長輩受惠。然而,在預算審議及公告等相關程序未完成之前,現行補助對象仍然維持為年滿八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未來規畫於一一五年擴大補助對象至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在此期間,若收到繳費單仍需按現行規定繳費。當預算通過並公告實施後,將由縣府彙整相關資料,送交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保險費減免作業。
根據新規定,補助對象每人每月最高補助額度不會超過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應繳納之自付保險費。花蓮縣政府強調,未來將持續積極推動相關福利政策,讓縣內長輩獲得更全面的保障,逐步完善本縣高齡友善支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