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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珍等大法官批「五人判決」違憲侵害公信力

星月行者2026-02-06 13:28
2/6 (五)AI
AI 摘要
  • 在憲法法庭記者會上,由蔡彩貞大法官主筆的五位大法官共同作出「115 年憪判字第 2 號判決」,宣告健保法部分條文違。
  • 然而,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則撰寫不同意見書,批評此一判決在法庭組成不合法且理據不足的情況下輕率作出,嚴重斲傷了憲法審判制度的公信力與健全發展。

在憲法法庭記者會上,由蔡彩貞大法官主筆的五位大法官共同作出「115 年憪判字第 2 號判決」,宣告健保法部分條文違。然而,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則撰寫不同意見書,批評此一判決在法庭組成不合法且理據不足的情況下輕率作出,嚴重斲傷了憲法審判制度的公信力與健全發展。

憲法法庭記者會同時,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大法官也提供記者不同意見書(林偉信攝)

在此不同意見書中,蔡宗珍等三位大法官從憲法審查方法論的角度指出,以往的大法官解釋大多以「個案處罰顯然過苛」、「情輕法重」為由宣告法律違憲,這些判例均是基於具體案件或可清楚界定之適用類型。若容許僅憑抽象推測或臆測的「可能過苛」而率爾否定法律效力,將使得任何未設裁量空間的行政罰規定皆面臨違憲風險,實際上動搖了行政罰法制的可預見性與法安定性。

蔡宗珍等三位大法官強調,「五人判決」僅憑抽象推測或臆測「個案處罰過苛的可能性」即否定了立法者的整體制度設計,這種做法背離了比例原則下所要求的具體利益衡量和可想像的適用情境連結。此一判決不僅在法律解釋上欠缺充分理據,而且其結果可能對未來法律適用產生不利影響。

蔡宗珍等三位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旨在提醒大家,憲法審判應基於具體事實與合理論證進行,避免僅憑抽象推測作出輕率判決。此舉對於維護法治秩序、確保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