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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退出健保資料利用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通過

月眠之鷺2025-12-03 04:43
民眾可退出健保資料利用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通過

立法院於 12 月 2 日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除了健全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的利用及管理規範,賦予民眾得請求退出健保資料利用之權利。根據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3 號判決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健保資料庫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關統計或研究合憲,但欠缺個資監督機制及當事人請求停止使用規定,因此要求在三年內進行修訂。為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衛福部制定此條例,針對全民健康保險資料於特定目的外的利用與管理設置規範。

新法明確指出主管機關及保險人須公開持有健保資料的相關事項時,應同時告知當事人可請求停止特定目的外利用的方式、受理機構及其他相關資訊。民眾可以填具申請書,請求停止其健保資料全部或部分的特定目的外利用。此外,新法施行後三十天內,衛福部與健保署需暫停處理政府、醫院及學術機構使用健保資料的需求,讓民眾有時間提出退出請求。

為了保護健保資料安全,新法規定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健保資料庫設備機房者,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一千萬元罰金。若行為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萬元罰金;從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此舉不僅完善了健保資料的保護機制,也確保資料在特定目的外使用的合法性與安全性。未來民眾將能更加放心地享受健保服務,同時維護自身個人資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