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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四)AI
AI 摘要
- 具體來說,廢止了對於食品添加劑、特殊營養食品及乳品加工食品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的要求;同時也廢除了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的麵粉、澱粉、食鹽、糖及醬油製造業者的相關認證需求。
- 此變更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 114 年 12 月 17 日公告生效。
- 此外,罐頭以及資本額達到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的食用油脂製造、加工和調配業者也不再需要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的驗證。
為了配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修正,從即日起取消對相關食品製造業者的認證要求。具體來說,廢止了對於食品添加劑、特殊營養食品及乳品加工食品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的要求;同時也廢除了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的麵粉、澱粉、食鹽、糖及醬油製造業者的相關認證需求。此外,罐頭以及資本額達到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的食用油脂製造、加工和調配業者也不再需要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的驗證。
此變更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 114 年 12 月 17 日公告生效。希望透過這些措施,能進一步簡化相關業者的行政程序,同時也強調對食品安全的持續關注與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