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擴大安寧療護給付範圍 新增五大對象 預估年增700人
- 健保署今(24)日公佈擴大安寧療護給付範圍,除現行癌末病人及八大非癌病患外,新增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二至五款條件者、罕見疾病患者,及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等五大對象,預計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年增約700人受益。
- 新政策將進一步降低醫療過度化:安寧療護能減少末期病人30%的急診使用與住院天數,如台大醫院研究指出,接受安寧服務的病患,疼痛控制滿意度達85%,家屬焦慮程度降低40%。
- 健保署估計,新制將使健保年度支出增加1,800萬點,但能有效提升高齡社會末期照護服務的可及性與品質,符合國際安寧療護發展趨勢,強化台灣長照體系的整合性與人本精神。
- 5%,末期照護需求年增12%,而現行安寧療護僅涵蓋約50%的末期病患。
健保署今(24)日公佈擴大安寧療護給付範圍,除現行癌末病人及八大非癌病患外,新增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二至五款條件者、罕見疾病患者,及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等五大對象,預計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年增約700人受益。此舉旨在維護末期病患生命尊嚴與生活品質,減少臨終前不具積極治療的醫療資源浪費,並落實以病患為中心的照護理念。健保署估計,新制將使健保年度支出增加1,800萬點,但能有效提升高齡社會末期照護服務的可及性與品質,符合國際安寧療護發展趨勢,強化台灣長照體系的整合性與人本精神。
新增五大對象詳解與政策背景
健保署此次擴大收案範圍,核心在於納入過去未被涵蓋的高風險末期群體。新增五大對象包括:末期衰弱老人(如失能、多重慢性病合併衰弱症候群的長者,常伴隨行動障礙與認知退化)、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血液疾病末期,需緩解貧血與出血風險)、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二至五款條件者(如拒絕維生醫療或選擇舒緩治療的病患)、罕見疾病患者(如漸凍人症、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等,醫療資源稀少)、及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如多重器官衰竭末期)。此政策緊扣台灣高齡化趨勢,2023年65歲以上人口達20.5%,末期照護需求年增12%,而現行安寧療護僅涵蓋約50%的末期病患。參考國際經驗,日本2022年安寧療護覆蓋率達75%,台灣2021年僅45%,新政策將加速縮小差距。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委韓佩軒強調,新增對象需經醫療團隊評估,避免濫用,同時呼應《病人自主權利法》推動「拒絕強制治療」的法治精神,確保病患自主權與尊嚴。此舉不僅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問題,更預防末期病患因轉院奔波導致的身心耗損,符合WHO「以人為本」的照護指引。
實施細節與長期效益分析
新制實施時間明確為2024年5月1日,預估年增700人受惠,健保年度支出增加1,800萬點(約900萬元新台幣),但效益遠超過成本。回顧歷史數據,安寧療護使用人數從2017年4.3萬人逐年攀升至2023年6.3萬人,年成長率達7.8%,2023年給付安寧相關費用高達16.8億點(約8.4億元),顯示民眾接受度顯著提升。新政策將進一步降低醫療過度化:安寧療護能減少末期病人30%的急診使用與住院天數,如台大醫院研究指出,接受安寧服務的病患,疼痛控制滿意度達85%,家屬焦慮程度降低40%。健保署補充,服務範圍涵蓋醫院、居家及照護機構,提供從入院到居家的整合性照護,避免病患在醫療機構間往返。延伸效益包括:降低健保總支出壓力(末期醫療費用是常規治療的3倍),提升照護品質,並呼應「健康台灣2025」政策目標。國際比較中,德國安寧療護整合至社區衛生體系後,末期生活品質指數提升25%,台灣此次擴大可視為關鍵轉型,為未來長照2.0奠定基礎。
長照整合與社會永續發展意義
為落實「在地安老」理念,健保署自2024年3月1日起已將住宿式長照機構、退輔會榮民之家納入安寧居家療護範圍,此次擴大給付進一步強化此整合。長照機構提供安寧療護,使末期病患無需往返醫院,大幅減輕家屬照護負擔,尤其對高齡家庭而言,平均減少每月3.2次交通奔波。根據衛福部2023年報告,台灣長照需求年增15%,而安寧療護服務覆蓋率僅40%,新政策將使長照機構成為末期照護核心據點。社會意義更為深遠:安寧療護不僅是醫療服務,更是社會價值的體現,透過減少醫療化與提升生命尊嚴,強化家庭凝聚力。專家建議,未來應擴大至社區安寧服務站,加強社工與心理師介入,如新加坡2022年推動社區安寧後,病患滿意度提升至92%。此政策亦呼應聯合國「高齡友善社會」倡議,預計2030年台灣65歲以上人口將達25%,安寧療護成為社會韌性關鍵一環。健保署表示,將定期評估實施成效,並視需求進一步擴大對象,確保政策永續發展,真正實現「生命終點亦有溫度」的社會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