筍乾防腐劑漂白劑超標!酸菜等醃漬蔬菜多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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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 這些不合格的原因包括防腐劑和漂白劑超標以及標示不實等問題。
-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去年 9 月至 10 月針對市售醃漬蔬菜進行專案稽查,發現多達 21 件產品不合格。
- 此外,稽查還發現 5 件產品標示不合格。
- 基隆市嗎哪食品生產的四川泡菜外包裝沒有營養標示;雲林縣大埤鄉的新允農產行使用的酸菜中有苯甲酸未於外包裝上標明;嘉義縣大林鎮伍珍醬園有限公司生產的雲筍尾和酸菜筍同時標示兩種保存方式,違反了相關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去年 9 月至 10 月針對市售醃漬蔬菜進行專案稽查,發現多達 21 件產品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原因包括防腐劑和漂白劑超標以及標示不實等問題。此次共稽查了 266 家業者,其中部分業者的販售場所環境衛生不佳、食品放置於地上,不符合衛生規範,但在限期改正後均合格。

稽查過程中,從 284 件產品中抽取並檢查了漂白劑和防腐劑的使用情況。結果發現 21 件產品不合格,這些產品已經被地方衛生局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8 條處以 3 萬元至 300 萬元不等的罰款。對於多數抽驗不合格的產品,業者都受到了最低 3 萬元的罰款。

有部分業者因連續違規而受到加重處罰。例如,文種實業有限公司在民國 113 年和 114 年分別因為客家酸菜和東北酸白菜中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定標準被罰款 4 萬元;雲林縣宏隆商行的特選筍乾則因漂白劑和防腐劑超標被罰款 3 萬元。

此外,稽查還發現 5 件產品標示不合格。基隆市嗎哪食品生產的四川泡菜外包裝沒有營養標示;雲林縣大埤鄉的新允農產行使用的酸菜中有苯甲酸未於外包裝上標明;嘉義縣大林鎮伍珍醬園有限公司生產的雲筍尾和酸菜筍同時標示兩種保存方式,違反了相關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業者遵守相關法規,確保產品標識正確且符合衛生標準。消費者購買醃漬蔬菜時也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並注意查看產品標示以保障自身食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