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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三)AI
AI 摘要
-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呼籲政府檢視保健產品推廣規管,以保障公眾健康。
- 現今市場上出現不少聲稱結合本地初創企業和大學科研團隊研發技術的醫療保健器械/產品,並宣稱具有人體保健功效。
- 針對保健產品或器械的廣告宣傳,目前受到《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規範,衛生署會根據機制審查相關廣告,如發現違法內容將依法處理。
- 近年來,衛生署已審閲超過 20 萬則本地各類媒體上的廣告,並針對違反規定的廣告發出逾 2,200 封警告信。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呼籲政府檢視保健產品推廣規管,以保障公眾健康。現今市場上出現不少聲稱結合本地初創企業和大學科研團隊研發技術的醫療保健器械/產品,並宣稱具有人體保健功效。然而這些產品大多缺乏臨床研究數據支持,便於市面推廣,使長者及其他消費者對其實際效果產生誤解。這種情況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可能違背本地相關法律。

林琳近期接獲醫學界專業人士的反映,指有本地科研團隊研發了一款新型可穿戴設備,聲稱可以預防青光眼。但業界指出該裝置尚未進行大規模臨床試驗,缺乏眼科專業人士參與和具公信力的獨立研究數據支持,醫學界對此表示擔憂,認為這類推廣可能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中關於禁止或限制發布影響視力、聽覺或平衡器官病症廣告的規定。林琳指出,這些產品的廣告可能存在誤導成分,剝削消費者權益。

面對此問題,政府表示香港目前尚未訂立專門規管醫療器械的法例。政府將銳意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推動制度與科技創新,加快藥物和醫療器械審批制度改革。同時,衛生署正在草擬相關立法建議,整合監管職能,完善規範架構。並計劃於 2026 年前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

針對保健產品或器械的廣告宣傳,目前受到《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規範,衛生署會根據機制審查相關廣告,如發現違法內容將依法處理。近年來,衛生署已審閲超過 20 萬則本地各類媒體上的廣告,並針對違反規定的廣告發出逾 2,200 封警告信。

林琳表示,雖然創新科技能夠改善生活和提升效率,但若產品聲稱具有醫療效果,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應受到更嚴格、科學的監管。政府需「超前部署」,特別針對可能預防病患的器械產品加強規管。她呼籲市民對新興保健產品保持謹慎評估,以保護個人健康和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