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會探討解決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困境之道
2/2 (一)AI
AI 摘要
- 此次評估報告進一步探討了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危機的因素,並指出,唯有修改健保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八十二條以及第八十七之二這五條,才能真正有助於「開源節流」。
- 其中,對於修法的建議包括: 1.
- 根據健保公民共識會議與會代表的看法,要解決全民健保財務困境,應從「廣開財源、杜絕不當耗費與支出及適度修法」三個方面出發。
自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以來,經歷了五次修訂。然而,即便民眾對全民健康保險的整體滿意度維持在七成左右,但健保支出大於收入的逆差現象仍未得到解決,導致健保財務面臨危機。
根據健保公民共識會議與會代表的看法,要解決全民健保財務困境,應從「廣開財源、杜絕不當耗費與支出及適度修法」三個方面出發。此次評估報告進一步探討了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危機的因素,並指出,唯有修改健保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八十二條以及第八十七之二這五條,才能真正有助於「開源節流」。
其中,對於修法的建議包括: 1. 維持合理和公平的健保制度,以確保更多人可以受益。 2. 審查並杜絕不當耗費與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 調整費用結構,使其更符應實際需求。
透過這些措施,希望能有效改善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困境,確保健保體系的長期穩定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