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家人依親用健保其他外配不行石崇良呼籲一致

衛福部長石崇良在出席「第 29 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表揚典禮」時表示,有關陸配家人依親使用健保的問題,他希望能夠獲得一致的理解。近期立院國民黨團提出修法,將陸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從 6 年縮短至 4 年,但因此引發了關於健保資源公平性的討論。
石崇良指出,根據現行《健保法》,中國大陸籍配偶入籍後 70 歲以上的父母可以依親來台並在 6 個月後加入健保。然而,其他外國籍配偶則沒有此種福利。他強調,這顯示目前對於非中華民國國籍者的健保加保規定存在不公平現象。
石崇良進一步說明,《健保法》規定納保的主要途徑有三:一是具有在台居留或居住 6 個月以上;二是直接就職即可以加入;三是新生兒出生於台灣。而對於陸配入籍的時間由 5 年縮短為 4 年,這從健保納保權益的角度來看,並未造成差異。
他強調,真正的不同在於,中國大陸籍配偶取得國籍後,70 歲以上的父母可依親方式申請設籍並於 6 個月後加入健保。然而其他外國籍配偶的父母則無法同樣操作這個程序。石崇良認為這是公平正義的問題所在。
針對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批評他把政務官當成政治官,石崇良表示感謝指教。他自稱為事務官出身,長期以來都是以專業角度進行各項評估,修法不在衛福部的主要職責範圍內。不過他也承認如果要達到規定的一致性,則所有人應遵循同一標準。
石崇良強調,這是一個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他呼籲大家能夠一致看待此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