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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決定 為自己的人生作主

雲端上的貓2025-12-18 09:37
預立醫療決定 為自己的人生作主

隨著台灣人壽的不斷延長,不少人身處疾病末期時卻必須長期臥床數年。為此,《病人自主權利法》於民國 108 年起實施,保障民眾可提前思考並決定未來可能遭遇重病或疾病末期時所希望接受的醫療照護方式。根據統計,目前全台已有 285 家醫院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此項服務屬於自費門診,民眾可透過健保署網站查詢相關機構名單。

當個人面對可能影響生命的嚴重疾病或末期狀態時,可以藉由「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來提前做出醫療選擇。這份文件涵蓋了是否使用呼吸器、插管、洗腎等維持生命治療手段。《病人自主權利法》並未限定僅在末期病人才能進行簽署,而是在身體健康或具備表達能力時就可預立相關決定。

相比之下,「Do Not Resuscitate」(DNR)較為人所熟悉。DNR 適用於末期患者,可由病人簽署同意書,在生命最後階段減少痛苦、保持尊嚴。而《病人自主權利法》則更進一步,適用狀況涵蓋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狀態等情況。

預立醫療決定必須由本人親自簽署,若意識不清或昏迷時將無法簽署。台灣不少養護機構中的長者即便仍有生理功能,卻因無法與外界交流而失去生活品質,《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出台有助於這些人提前思考並做出選擇,確保自己能以更為安詳的方式離開人世。

民眾若有意願預先規畫生命末期的醫療選擇,可至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醫院掛號。根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台已有 285 家醫院提供此項服務,費用需自費約 3 千多元,但健保已逐步擴大給付對象,包括 65 歲以上重大傷病患者和參與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的多重慢性病人。

在預立醫療決定簽署過程中,需要至少一位二等親內直系或旁系血親陪同。若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亦可一同出席,但不得兼任見證人。一旦完成簽署,相關資訊即可透過醫院櫃檯、健保快易通 APP 或健保資訊網查詢是否成功註記。

預立醫療決定的核心價值在於「溝通」。在台灣文化中,談論生死往往被視為禁忌,但善終需要與家人充分討論。因此,民眾可以從日常新聞或公眾人物的案例開始,輕鬆引入對話,慢慢探索彼此的想法。當事人若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但當事人的意願與家屬想法產生衝突時,可召開家庭會議尋求共識。

總之,預立醫療決定是一種面對生命的深刻態度,除了提前做好的文件,更需要早年就開始思考並實踐自己的人生清單,讓每一天都充滿意義。只有這樣,在最後一刻來臨時,才能無憾道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