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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具科學證據的保健食品只能以一般食品上市,並被迫使用模糊字眼如「調整體質」、「健康維持」等來描述其功能,這不僅限制了消費者對產品差異的判斷能力,也壓縮了創新者的價值呈現空間。
- 台灣保健食品市場近年來快速成長,卻在功能標示方面存在斷層。
- 現行《健康食品管理法》設置了高門檻和高成本的認證程序,使得 25 年間有效認證產品不到 500 件,無法充分承接豐富的研發成果。
台灣保健食品市場近年來快速成長,卻在功能標示方面存在斷層。現行《健康食品管理法》設置了高門檻和高成本的認證程序,使得 25 年間有效認證產品不到 500 件,無法充分承接豐富的研發成果。許多具科學證據的保健食品只能以一般食品上市,並被迫使用模糊字眼如「調整體質」、「健康維持」等來描述其功能,這不僅限制了消費者對產品差異的判斷能力,也壓縮了創新者的價值呈現空間。

台灣目前僅有《健康食品管理法》提供法定保健功效標示,但通過臨床試驗、耗時 2~3 年、成本動輒上千萬元。以 2025 年 11 月 24 日的數據顯示,通過「個案審查」並核發認證的許可證號累計到 465 號、通過「規格基準審查」並核發認證的許可證號累計到 92 號。然而,若在效期結束後未申請或申請未通過展延,認證即失效。因此現行有效認證產品分別僅有 362 件、68 件。這反映出此制度自 1999 年施行至今已 25 年間,所核發認證總數卻不超過 500 件。

這種斷層不僅壓縮了創新價值,也讓消費者難以辨識產品差異,凸顯建立中階制度的迫切性。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王繼中指出,需要一個介於健康食品與一般食品之間的制度,來解決此問題。日本在 2015 年推出的「機能性表示食品制度」則為其他國家提供了借鑒。
日本通過這種制度快速激活了市場,在五年內新增超過 2,700 件產品,市場規模突破 2,500 億日圓;十年後已累積超過 1 萬件產品、市場規模破 6 千億日圓。TQF 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秘書長許瑞瑱強調,日本機能性表示食品制度改變了政府主導審查的概念,把食品功能標示的責任賦予業者,業者申請後經審查所提供的科學相關證據,就可以在產品上標示該產品所含有的功能性成分、含量以及相關的生理功效。她強調,功效成分含量的多寡和功效有很直接的關係。
這樣的突破促使日本功能性食品市場快速發展,政府通過成立健康食品產業協議會(JOAHFA)、提供技術支援及訂定標準等措施來幫助業者。台灣可以借鑒這種產官學合作模式,進一步促進保健食品產業的發展與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