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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黃淑君爭取擴大弱勢兒少療育補助年齡,盼放寬至 18 歲。目前新北市政府僅為未滿 12 歲的兒童提供療育補助,而忽略了 12 至 18 歲青少年的需求。相較於台北市全面提供未滿 18 歲兒少的療育補助,黃淑君認為新北市在此方面仍有改善空間。
黃淑君指出,近年來因家長意識抬頭及醫療技術進步,需要早期療育服務的未成年兒少增加。透過早期療育可有效減少兒童障礙問題,提升自我學習能力,從而降低未來社會照顧成本。因此她呼籲新北市政府市長侯友宜能夠在明年完成「新北市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訂,放寬 12 歲至未滿 18 歲青少年的療育補助,預估所需預算約增加 2100 萬元。
社會局表示,目前市府已針對未滿 18 歲的弱勢兒少提供住院費、健保未給付醫療費用及看護費等補助。此外,自 2011 年起,新北市政府率先開辦 6 至 12 歲發展遲緩兒童健保未補助的療育訓練費補助。對於 12 歲以上有復健需求的少年,市府雖然現行法規並無納入早期療育服務範疇,但仍持續關注其健康與發展需求。
社會局表示,目前正研議評估弱勢兒少療育補助措施擴充至 18 歲的可行性,盼能提供更完整的照顧支持。新北市政府未來將視此建議進行相關評估與討論,以期更好地保障弱勢兒少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