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申請健保如何申報?三大問題解答
1/25 (日)AI
AI 摘要
- 自從 115 年 1 月起,政府推行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為單位申請的政策後,許多家庭得以更加靈活地安排照護時間。
- 然而,不少家長對於如何辦理此項申請時所涉及的健保申報流程仍感到困惑。
自從 115 年 1 月起,政府推行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為單位申請的政策後,許多家庭得以更加靈活地安排照護時間。然而,不少家長對於如何辦理此項申請時所涉及的健保申報流程仍感到困惑。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相關細節,健保署整理出三個常見問題解答。

首先,針對育嬰留停以「日」申請的情況,若勞工選擇在原單位繼續投保,是否能得到健保費補助?據健保署北區業務組科長羅慧梅表示,勞動部會為首次以「日」申請育嬰留停並於同一雇主工作的勞工,提供一次性的全月健保費用補助。至於該月應由勞工自付的保險費,則由健保署寄發通知單,勞工可延後三年繳納。但如果勞工未來再次(第二次以上)以相同方式申請時,則需自行向雇主支付相關費用。
其次,育嬰留停以「日」申請後,如何進行健保申報?當勞工因育嬰需求而暫離職位時,可選擇繼續保留原單位的投保資格或轉換到其他投保機構。若選擇留在同一單位並續保,可以透過網路上的「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提交申請;若是轉出至其他保險對象,則需填寫相應表單向健保署辦理相關手續。具體來說,若以眷屬身份依附被保險人投保,請前往戶籍所在地公所;否則必須以個人身份重新進行投保。
再者,對於補充保險費的計算方法又該如何掌握呢?當勞工首次申請育嬰留停並留在原單位時,其健保費用將由政府全額負擔。若選擇轉出至其他機構,則需考慮獎金收入對應的投保金額上限。特別是對於領取獎金的情況,即使勞工在當時並未加保,仍需依規定計算超出部分所需支付的補充保險費。
總而言之,通過上述三點解答,希望能幫助家長們更清楚地瞭解育嬰留停以「日」申請時涉及的健保申報流程。如果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建議直接聯繫相關機構進行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