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名稱 處理高中生問題尚待協商
11/27 (四)AI
AI 摘要
- 立法院於 27 日針對各黨團提出的營養午餐專法進行審查,共計 35 個版本,最終取得共識,將法案正式命名為《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
- 由於高中生用餐自主性較高,實際參與營養午餐的比例相對較低,因此最終決議刪除「高級中等以下」字眼,條例適用範圍主要以國中小為主。
立法院於 27 日針對各黨團提出的營養午餐專法進行審查,共計 35 個版本,最終取得共識,將法案正式命名為《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此名稱表明立法目的不僅僅是改善學生的午餐品質,還涵蓋了飲食相關的教育內容。由於高中生用餐自主性較高,實際參與營養午餐的比例相對較低,因此最終決議刪除「高級中等以下」字眼,條例適用範圍主要以國中小為主。

行政院版草案尚未送抵立法院,因此審查主要基於教育部先前送入行政院的草案版本。朝野立委一致認為,專法化對於改善學生營養午餐的品質至關重要,但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訂後權責與財源重新分配,中央和地方仍需進一步協商。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指出,《財劃法》修訂前,營養午餐屬於地方自治事項,縣市自行編列經費並獲得中央補助;修法後的權責調整影響了午餐經費配置,需要重新協商。

教育部長鄭英耀在會中表示,雖然專法尚未立法,但在現行《學校衛生法》架構下,教育部已逐步強化營養午餐管理。自 2018 年起,地 SOURCES
地方食材使用率從不到八成提高到 98.98%,國產豬肉達到全面使用;行政院也挹注 74 億元專款,推進溯源食材、偏鄉廚房建置及弱勢學童午餐費用等措施。鄭英耀強調,教育部的目標是讓學生吃得健康、新鮮、安全,並兼顧食農教育意義。
現行全國已有 10 個縣市以地方財政推動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但各縣市之間在財力與人力方面差距大,造成營養師、廚工及午餐秘書配置不均一,使得全國統一標準仍具挑戰性。立委們普遍關注飲食教育納入課程的重要性,並建議應增訂剩食管理、在地食材文化、食農教育等內容,以期全面提升學生的飲食素養和健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