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工人下水作業遭鋼筋刺傷 派遣公司未保勞健保致理賠無門
12/7 (日)AI
AI 摘要
- 針對費先生未能獲得勞工健康保險理賠的情況,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若派遣人力公司確實違反規定,將會移送至勞動部勞保局及衛生福利部門進行處理。
- 台中市一名 48 歲工人費先生,在去年十一月廿九日於柳川進行水岸改善工程時,不慎下水作業時不慎被暗藏在水中的鋼筋刺傷,導致臀部出現大面積傷口,至今仍未完全癒合。
- 違反勞工保險條例或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者,可能需面臨保費 2 至 10 倍的行政罰鍰。
台中市一名 48 歲工人費先生,在去年十一月廿九日於柳川進行水岸改善工程時,不慎下水作業時不慎被暗藏在水中的鋼筋刺傷,導致臀部出現大面積傷口,至今仍未完全癒合。此事不僅讓費先生感到極度痛苦,也令他對於派遣人力公司的處理方式感到不滿。

費先生指出,當時工地的派遣公司並未為他投保勞工健康保險,因此即便受了職業傷害,他也無法獲得任何理賠金額。他向台中市勞工局查詢後得知,因未投保勞健保,所以他已失去理賠資格。費先生在受傷當日因現場同事和主管的阻擋而未能及時呼叫救護車,事後更被公司直接免職,這使得他的生活和治療更加困頓。

派遣人力公司的業者回應表示,由於費先生並未選擇加入公司成為固定員工,所以僅為其投保了職業災害險。該公司承認確實沒有為費先生辦理勞工健康保險,但強調他們已為其他上班人員投保職業災害險。台中市勞檢處長邱怡川表示,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未依規通報且未為員工投保勞健保者,將被裁罰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可能要求公司停工。

針對費先生未能獲得勞工健康保險理賠的情況,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若派遣人力公司確實違反規定,將會移送至勞動部勞保局及衛生福利部門進行處理。違反勞工保險條例或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者,可能需面臨保費 2 至 10 倍的行政罰鍰。

此事件反映了派遣工人權益保障問題的重要性,也突顯出雇主在聘用員工時必須依法履行各項職責以保護員工安全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