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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宣佈暫停健保藥價調查三年 醫改會批違法背叛全民權利

粉筆旅客2026-03-06 11:24
3/6 (五)AI
AI 摘要
  • 醫改會強調,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6條規定,健保署負有依藥價調查結果反映藥品支付價格的法定責任,這是法律明確授權的義務,不容行政部門以政策考量任意擱置。
  • 總統賴清德昨日在「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會議中正式宣佈,為強化國家醫療體系供應安全與藥品韌性,將研議暫停俗稱「砍藥價」的健保藥價調查機制長達三年。
  • 賴清德在會議中明確裁示,現行藥價調查機制將暫停三年,期間政府將全面盤點藥品供應體系,建立更完整的藥物韌性基礎,並同步檢討未來藥價調查制度與資源運用方式。
  •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娟表示,健保藥價調查機制是確保民眾保費合理運用的重要防火牆。

總統賴清德昨日在「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會議中正式宣佈,為強化國家醫療體系供應安全與藥品韌性,將研議暫停俗稱「砍藥價」的健保藥價調查機制長達三年。這項政策雖獲得醫界與藥界普遍支持,卻引發民間監督團體強烈質疑。醫療改革基金會痛批此舉恐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明定義務,是對民主程序與全民權利的嚴重背叛。面對違法爭議,健保署今日回應強調,將朝「依法不調降」方向研議,並與食品藥物管理署合作盤點關鍵藥物品項,必要時不排除啟動修法程序。

五顏六色的藥錠與健保卡放置於醫療相關文件上方。

政策緣起與三年暫停決策背景

這項引發爭議的政策源於健保署自民國102年起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DET)試辦方案。該制度設立每年藥費支出目標值,當實際支出超出預設目標時,便啟動藥價調查與調降機制,藉此控制健保藥費無限成長,避免拖垮整體健保財務。根據健保署統計,今年2月25日公告的114年度調整結果顯示,本次調降金額僅36.15億元,涉及2343項藥品,無論在調整金額或項目數量上,均較前一年的48.51億元、3184項藥品大幅減少,創下歷年最低紀錄。新藥價預計將於4月1日正式上路。

醫院藥局層架上整齊排列的各類健保給付藥品。

賴清德在會議中明確裁示,現行藥價調查機制將暫停三年,期間政府將全面盤點藥品供應體系,建立更完整的藥物韌性基礎,並同步檢討未來藥價調查制度與資源運用方式。他指出,在討論藥物韌性議題時,與會的多位委員、顧問及副召集人皆不約而同提出藥價調查制度的問題,認為現行機制確實需要重新檢視。因此做出此一重大政策決定,希望透過三年暫停期,讓政府有充足時間進行更完整的制度盤整與政策規劃。

總統進一步說明,未來三年最重要的工作,是針對藥品供應結構進行細部盤點。目前健保給付項目中共有超過1萬4千項藥品,但醫療院所實際常態使用的藥品約僅1700多項。政府將針對這些核心藥品進行系統性分類,深入瞭解各類藥品在國內的生產能力與自給自足程度,以確保在面臨國際供應鏈危機時,國內仍有穩定的藥品供應來源。

醫改會強烈抨擊違法疑慮與民主程序問題

然而,這項政策轉向立即引發民間監督團體的強烈反彈。醫療改革基金會今日發出措辭嚴厲的聲明,直指此舉是「對民主程序與全民權利最嚴重的背叛」。醫改會強調,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6條規定,健保署負有依藥價調查結果反映藥品支付價格的法定責任,這是法律明確授權的義務,不容行政部門以政策考量任意擱置。

賴清德宣佈暫停健保藥價調查三年 醫改會批違法背叛全民權利 關鍵時刻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娟表示,健保藥價調查機制是確保民眾保費合理運用的重要防火牆。她比喻,若沒有藥價調查與調整機制,健保就像矇著眼睛買東西,無法確保用藥成本反映真實市場價格,民眾用血汗錢所納的保費將無法得到應有保障。她質疑,暫停藥價調查三年,等於讓藥廠在這段期間內可以規避價格競爭,可能導致健保資源被少數廠商壟斷,最終損害的是全體保險對象的權益。

更令醫改會擔憂的是,此舉開創了行政權凌駕法律授權的危險先例。聲明中明確指出,健保不是總統的私人金庫,更不應淪為選舉提款機,呼籲政治的手立即退出健保專業領域。醫改會認為,若真要推動藥品韌性政策,應該透過正常立法程序,修法調整藥價調查的頻率或幅度,而非以行政命令方式直接凍結法定機制。這種做法不僅破壞法治精神,也剝奪了民眾透過立法過程參與公共政策討論的權利。

健保署回應法律解釋與執行策略

面對違法質疑,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今日在記者會上做出正式回應。她強調,健保署所有作為都必須依法行政,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6條雖然授權保險人應依市場交易情形合理調整藥品價格,但重點在於「合理調整」四字,並未明文規定必須每年全面調降。她解釋,所謂的研議方向是「不調降」,而非完全不調整,若有藥品因原物料成本增加等因素導致不敷成本,廠商仍可依法向健保署申請調升價格,現行機制並未改變。

醫改會召開記者會,抗議政府違法凍結健保藥價調查機制。

黃育文進一步說明,為配合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行政院已挹注衛福部80.4億元專款,後續健保署將協同食藥署共同盤點具供應韌性意義的藥品項目。盤點範圍將包括國內生產能力不足、國際供應鏈脆弱、臨床必需且無替代品等關鍵藥品。在現行法規架構下,將朝不調降這些關鍵藥品價格的方向研議,以確保廠商有足夠誘因維持穩定供應。

不過,當媒體追問在現行法規下,具體何種情況可以做到「依法不調降」時,黃育文並未舉出具體法條或先例,僅重申目前仍須先與食藥署完成供應韌性藥品的盤點工作,待範圍與影響面更清楚後,才有辦法提出更具體策略。她強調,114年度已公告的藥價調整結果將如期於4月1日上路,暫停三年的政策將從115年度開始適用。

現行法制架構與藥價調整機制解析

要理解這項爭議的核心,必須回歸《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6條的規範內容。該條文明定:「保險人應依市場交易情形合理調整藥品價格;藥品逾專利期第一年起開始調降,於五年內依市場交易情形逐步調整至合理價格。前項調整作業程序及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這條法律同時規範了調整義務與調整方法,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細節。

根據這項授權,衛福部訂定了《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辦法》,確立了DET制度的法律基礎。該辦法規定健保署必須定期進行藥價調查,並依調查結果調整支付價格。過去十二年來,這套機制每年為健保節省數十億元至上百億元不等的藥費支出,累計節省金額已超過千億元,被視為控制藥費成長的重要工具。

法律學者分析指出,第46條使用「應」字,代表這是健保署的法定義務,而非裁量權限。雖然條文留有「合理調整」的空間,但長達三年完全暫停調查,是否仍屬「合理」範圍,確實存在解釋空間。此外,條文明定專利過期藥品應在五年內逐步調整至合理價格,若暫停三年,可能影響這項法定要求的落實時程。過去即使藥界反彈聲浪不小,歷任政府也只能微調調降幅度或延緩部分品項,從未完全凍結整個機制。

從數據來看,近年藥價調降幅度已明顯趨緩。101年首次實施時,調降金額高達194億元,涉及超過6000項藥品;到了113年度已降至48.51億元,114年度更創下36.15億元新低。這顯示在藥界持續遊說下,調降力度已大幅減弱。如今完全暫停三年,等於讓這項節流機制完全停擺,難怪引發違法疑慮。

後續影響評估與修法可能性探討

展望未來三年,這項政策將對健保財務、藥品市場與病患權益產生深遠影響。健保署官員私下坦言,暫停藥價調查確實會減少健保節流收入,但在行政院專款挹注80.4億元的支持下,短期內財務衝擊應可吸收。然而,若三年後未建立有效的替代機制,長期藥費成長壓力將重新浮現,屆時可能需要更高的費率調整或更大幅度的預算編列。

藥界對此政策多表歡迎,認為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鼓勵廠商持續供應。但學名藥廠商擔憂,若缺乏價格調整機制,可能影響市場競爭,讓原廠藥享有不合理的價格優勢。此外,三年暫停期也可能延緩新藥納入健保的談判進程,因為藥價調查與新藥價格核定某種程度上共享同一套價格資訊系統。

至於是否啟動修法,衛福部態度保留。黃育文表示,現階段先以行政解釋方式處理,若執行過程中確實遭遇法律障礙,才會考慮提出修法草案。但修法程序曠日廢時,且需面對立法院朝野協商與社會公論,不確定性高。相較之下,透過行政解釋與政策調整,雖有違法爭議,卻是快速達成政策目標的途徑。

民間團體則呼籲,若政府堅持暫停藥價調查,至少應建立替代監督機制,例如要求藥廠定期申報交易價格、公開關鍵藥品成本資訊、設立獨立的藥價審議委員會等,以確保健保財務透明度與民眾權益不受損害。否則,在缺乏價格回饋機制下,健保藥費支出可能如同黑箱,難以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