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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提醒:育嬰假以「日」申請 月底前一併申報健保

柔軟的鋼鐵2026-01-19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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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育嬰假以「日」申請並於月底前一併申報健保

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育嬰假以「日」申請並於月底前一併申報健保

台灣政府為了協助父母平衡工作與家庭,從 115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推動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為單位申請的制度。此政策讓受僱勞工可以在子女 3 歲之前,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每日申請育嬰假。為了使流程更加便利,健保署提醒,若有多次育嬰假需求,可以累積數日並於當月月底前一併辦理健保申報,而非每筆單獨申請。

住在桃園的林小姐剛結束產假返回公司工作,但休假天數有限,家中又有一名 2 歲幼兒需由托嬰中心照料。由於幼兒在托嬰初期常因感冒、發燒等情況需要家長短期內照顧,使得父母在工作和家庭之間奔波不已。政府推出多元的扶助制度,讓家庭能在關鍵時刻獲得支持。

根據健保署整理的常見問題,育嬰假以「日」申請後,勞工須注意的是,需於月底前一併進行健保申報。為此,健保署特別提醒,若有多次育嬰假需求,可選擇累積數天並在當月月底前統一辦理相關的健保事宜。這樣的規定不僅能簡化程序,也讓家長在處理家庭和工作之間的平衡更加容易。

有興趣進一步瞭解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申請的相關規定,以及如何進行健保申報的讀者,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資訊。若需更多協助或詳細說明,請訪問健保署官網獲取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