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勢排行
掌握趨勢,領先排序。

健保署提醒:育嬰假以「日」申請 累積於當月底前申報

風暴琥珀2026-01-19 14:24
健保署提醒:育嬰假以「日」申請 累積於當月底前申報

健保署提醒以「日」申請育嬰假 累積於當月底前辦理健保申報

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提醒,受僱勞工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可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對於一個月內有多次短期照顧需求的家長而言,這項政策相當便利。根據規定,勞工可以在子女未滿 3 歲期間,隨時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無須每半天或每次申請。至於健保相關申報事宜,則可在當月底前一併辦理。

桃園市林小姐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林小姐剛結束產假回到公司工作,由於家中有 2 歲幼兒需要照顧,因此每日都將幼兒交給托嬰中心照顧。然而幼兒適應新環境後經常出現感冒、發燒等情況,這讓林小姐不得不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奔波,以便隨時照料孩子。

為了幫助更多家長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推出了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申請的制度。此政策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允許受僱勞工在子女 3 歲前,根據實際需求選擇每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同時,健保署也提醒,申請人在辦理育嬰假時,可將數日申請一併於當月底前完成健保申報。

為了讓大家更方便地瞭解相關流程和規定,健保署整理出常見問題解答(QA),包括健保費計收、申報管道及補充保費等內容。民眾若有更多疑問或需要進一步資訊,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說明(網址:https://gov.tw/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