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提醒:以「日」申請育嬰假累積於月底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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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 根據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建議,受僱勞工可以選擇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假。
- 此政策允許父母根據實際需要,靈活安排育嬰假期,即使一個月內有多次短期需求,也不必個別申請。
- 為了讓父母能夠在孩子 3 歲前獲得必要的照顧支持,政府自去年一月起推動此項措施。
根據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建議,受僱勞工可以選擇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假。為了讓父母能夠在孩子 3 歲前獲得必要的照顧支持,政府自去年一月起推動此項措施。此政策允許父母根據實際需要,靈活安排育嬰假期,即使一個月內有多次短期需求,也不必個別申請。

桃園市的林小姐就是這樣受益的例子。她最近結束產假後重返職場工作,但由於家中有一名 2 歲的孩子,每天都需要送到托嬰中心照顧。孩子在開始上托嬰班時經常因環境不適而感冒、發燒,因此林小姐常常要放下手中的工作,去照料孩子。這樣的狀況對她來說非常棘手,但也因為有育嬰留職停薪政策的支援,使她的生活變得更加順利。

健保署提醒,以「日」申請育嬰假時,可以將數日的假期累積起來,在該月月底前一併辦理健保相關申報即可,這樣既方便又高效。此舉對於經常需要短期照料孩子的情況來說非常實用,大大減輕了勞工與雇主之間的行政負擔。
為了讓民眾更容易掌握相關流程,健保署整理並公開了育嬰留職停薪政策常見問題解答(QA),包括健保費計收方式、申報管道以及補充保費等規定。有更多關於這項政策的疑問,可以隨時透過健保署官網獲取最新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