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倡議證交稅半數挹注健保 審計長陳瑞敏明確反對
- 今日立法院院會上,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明確反對,強調證交稅屬「統收統支」原則,違反《財政紀律法》第7條,將破壞財政紀律。
- 證交稅提撥案與健保財務危機的深層衝突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至今已31年,財務結構長期失衡。
- 陳時中提案核心在於利用證交稅收入緩解壓力,因台股成交量2024年預估達1兆元,較2023年4,000億元翻倍,證交稅年收可達7,500億元,提撥一半即3,750億元,可支應未來20年部分缺口。
- 財政紀律法與審計部反對的法理依據 陳瑞敏反對的核心在於《財政紀律法》第7條明文禁止政府將既有收入限定專款專用。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日前於「2026年台歐健康論壇」提出,將現行千分之三證券交易稅提撥一半挹注全民健保,以確保未來20年財務平衡,此舉旨在應對健保實施31年來的財務危機。今日立法院院會上,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明確反對,強調證交稅屬「統收統支」原則,違反《財政紀律法》第7條,將破壞財政紀律。陳時中提案雖聲稱不增加投資人負擔,但遭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政策一致性,並被學者批評違法。健保署統計顯示,2023年收支赤字達328億元,累積準備金僅能支應短期需求,若無重大改革,未來20年缺口將擴大,此提案反映政府試圖以短期手段緩解財務壓力,卻引發法理與政治爭議。審計長指出,政府收入應維持彈性調度,不得專款專用,此立場凸顯政策制定需嚴守法規框架。
證交稅提撥案與健保財務危機的深層衝突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至今已31年,財務結構長期失衡。根據健保署最新報告,2023年健保收支赤字達328億元,累積準備金僅3,800億元,僅能支應約1.5年開支,遠低於國際安全水位。此危機主因醫療費用上漲、人口老化及健保費率長期未調漲,導致財務缺口逐年擴大。陳時中提案核心在於利用證交稅收入緩解壓力,因台股成交量2024年預估達1兆元,較2023年4,000億元翻倍,證交稅年收可達7,500億元,提撥一半即3,750億元,可支應未來20年部分缺口。然而,此方案忽略健保本質問題:醫療支出控管機制缺失,如醫院過度醫療與藥品成本膨脹。國際比較顯示,德國曾用金融交易稅補貼社會保障,但需經立法程序確保合規,台灣卻缺乏此程序。學者如清大經濟系教授林正義指出,此舉是「財務治標不治本」,應優先改革健保給付標準與醫療資源分配,而非動用證交稅。更關鍵的是,證交稅本屬「強強滾」稅收(高收益來源),動用此項將削弱政府應對經濟波動的彈性,尤其在台股震盪期,恐引發財政不穩定。健保署內部報告也顯示,2025年財務缺口將擴大至500億元,但提案未提出長期制度性解方,僅為治標手段,難解根本矛盾。
財政紀律法與審計部反對的法理依據
陳瑞敏反對的核心在於《財政紀律法》第7條明文禁止政府將既有收入限定專款專用。該法於2019年通過,旨在防止各級政府濫用財政資源,確保收入彈性調度。陳瑞敏強調,證交稅屬「統收統支」,即所有稅收歸入國庫統一編列預算,不得指定用途如「專款挹注健保」。若允許此類操作,將開惡例,導致未來政府任意動用菸捐、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稅源補貼特定政策,破壞整體財政紀律。賴士葆立委質詢時直指「陳政務委員提案違反財政紀律」,陳瑞敏回應「可以這樣說」,並補充「審計長應24小時都是審計長」,強調其立場獨立於行政部門。學者如財政部前官員張維平進一步分析,此提案違法之處在於未經立法程序,單方面調整稅收用途,違反《預算法》第10條「收入應依用途編列」原則。更關鍵的是,2023年監察院已針對健保財務監督報告,指出「不應依賴非常規手段」,此提案與監察院立場衝突。經濟學者王明義批評,若此案通過,將形成「財政慣例」,迫使後續政府必須追加類似方案,最終導致財政管理崩解。此爭議凸顯台灣財政法規的嚴謹性——政府收入必須保持整體性,專款專用需經立法程序,而非行政官員單方面倡議。
政治角力與政策路徑的關鍵分歧
賴士葆質詢直指陳時中發言是否代表政府政策,陳瑞敏回應「有時是政委自己的想法」,但強調「不應代表審計部立場」,此回應引發政治攻防。賴士葆進一步主張,健保財務應從菸捐、菸稅等「傳統稅源」著手,因菸捐年收約1,200億元,且菸稅本屬「健康相關稅」,符合社會正義原則。陳瑞敏支持此觀點,稱「證交稅應支持國家建設」,凸顯政策定位分歧:陳時中試圖以「股市稅補健保」創造新路徑,而審計部及在野黨堅持「稅源用途法定」。延伸觀察,此事件反映政府改革的兩難——陳時中作為政務委員,其發言具政策導向性,但未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引發「政策越界」疑慮。國民黨團已表達將推動《健保法》修正案,強化財務監督機制,而非動用證交稅。學界呼籲,應檢討健保費率調整機制,如參考日本「年齡加權費率」,避免單一稅源依賴。更關鍵的是,台股2024年成交量創新高,證交稅收入豐厚,但動用此項將削弱政府應對經濟衰退的財政彈性,尤其在2025年全球經濟不確定性升高之際。未來政策需平衡創新與法理,如建立「健保財務專案基金」需經立法院通過,而非行政倡議,才能避免類似爭議重演。此事件也為健保改革敲響警鐘:財務危機應透過制度性改革解決,而非依賴非常規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