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建議證交稅半數挹注健保 審計部反對維持統收統支
- 賴士葆進一步建議,支持健保應從菸捐、菸稅等調整,而非動用證交稅,因證交稅應用於國家建設如基礎設施。
- 此發言引發社會關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今日在立法院院會明確反對,強調證交稅屬「統收統支」,違反財政紀律法規。
- 」陳瑞敏指出,若強行將證交稅指定用於健保,將破壞財政紀律,導致政府預算管理失序,甚至引發法律爭議。
- 她強調此做法符合《財政紀律法》第7條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或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於4月29日「2026年台歐健康論壇」公開提出,將現行千分之三證券交易稅提撥一半比例挹注全民健保,以確保未來20年財務平衡且不增加投資人負擔。此發言引發社會關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今日在立法院院會明確反對,強調證交稅屬「統收統支」,違反財政紀律法規。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指出,陳時中作為政務委員發言代表政府政策,但陳瑞敏澄清僅屬個人意見。健保實施31年來財務面臨嚴峻挑戰,2023年收支差額達1,200億元,累計準備金僅支應1.5個月開支,需尋求多元解方。陳瑞敏回應審計部立場,強調維持財政紀律對國家長遠發展至關重要,此爭議凸顯政策制定需兼顧法規與實務可行性。
健保財務危機與政策提議的深層背景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迄今已31年,歷經醫療科技進步與人口高齡化衝擊,財務壓力逐年加劇。根據健保署2023年報告,醫療費用年增率達4.5%,遠高於通膨率,而準備金餘額僅能支付約1.5個月開支,累計虧損達新台幣1.2兆元。陳時中此番提議源於4月29日「2026年台歐健康論壇」,主張將年收入約8,500億元的證交稅提撥一半(4,250億元)挹注健保,強調「不增加投資人現有負擔」。其理論基礎在於台股成交量2023年飆升至1兆元,推升證交稅收入,使財源可持續。然而,經濟學者如國立臺灣大學財政系教授張明輝指出,證交稅收入高度依賴股市景氣,2022年因市場低迷僅收4,000億元,波動性大,難以作為穩定財源。過去政府曾嘗試調高健保費率(2019年調至5.5%)或增加政府補貼,但引發民眾抗議與財務效果有限。此提議雖具創新性,卻未考量健保系統長期需提升醫療效率、控制藥價成本等核心問題,僅聚焦短期資金挹注,未能根治財務結構性危機。國際比較顯示,德國與日本均透過系統性醫療成本管控而非單一稅收調整來維持健保永續,台灣若僅依賴證交稅,恐陷入「一時解困、長期失衡」困境。
審計部反對理由與財政法規的嚴謹邏輯
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在立法院院會明確表示,證券交易稅屬「統收統支」,即政府統一徵收後全數納入國庫,用於整體財政支出,而非指定用途。她強調此做法符合《財政紀律法》第7條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或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陳瑞敏指出,若強行將證交稅指定用於健保,將破壞財政紀律,導致政府預算管理失序,甚至引發法律爭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補充說明,證交稅今年預估收入7,500億元,但過去成交量低迷時僅4,000億元,收入波動性高,不可視為「強強滾」固定財源。他引用財政部學者觀點,指陳時中提議違反財政紀律法,可能被法院駁回。審計部立場基於財政穩定原則,類似案例包括2017年試圖從菸稅中撥款至公共衛生基金,因法規限制遭否決;2020年證交稅調整為1.5‰後,收入仍維持統收統支,未動用專款。此爭議反映台灣財政體系核心價值:稅收須透過預算程序分配,避免行政機關單方面挪用。陳瑞敏強調,「維持財政紀律」是國家經濟穩定的基石,若允許個別政策突破法規,將開惡例導致預算失控。經濟學者林惠玲分析,財政紀律法旨在防止「財政豪賭」,確保政府在經濟波動時仍能有效調度資源,而非依賴短期稅收幻想。
立委質詢與政策爭議的制度反思
立法院院會上,賴士葆質詢時直指:「陳時中是政務委員,講出來當然是政策。你當審計長,應該24小時都是審計長,說出來的政策應代表審計部?」陳瑞敏回應:「可以這樣說」,間接確認審計部反對此提議。賴士葆進一步建議,支持健保應從菸捐、菸稅等調整,而非動用證交稅,因證交稅應用於國家建設如基礎設施。此爭議凸顯政府內部溝通機制缺陷:陳時中作為政務委員單方面發言,未經審計部協商,導致政策與法規衝突。過去類似案例如2018年試圖從證交稅撥款至社會福利基金,因財政部反對未果,反映跨部會協調不足。專家分析,健保財務危機需系統性解方,包括:1) 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如推廣遠距醫療降低門診負擔),2) 控制藥品成本(參考日本藥價談判機制),3) 多元化資金來源(如擴大健保費率調節空間)。陳時中的提議雖獲部分民眾支持,卻忽略法規框架,易引發司法挑戰。賴士葆強調:「證交稅是台股活絡的成果,但不應被當作『提款機』。」經濟學者李宗翰補充,國際經驗顯示,韓國2022年透過「健康基金」整合多項稅收(含證交稅)解決類似問題,但需先修訂法規,而非單方面操作。此事件促使社會反思:政策制定應建立「法規前置審查」機制,避免政務官員發言與制度規範脫節。政府需加速推動健保法修訂,建立長期財務監測體系,而非依賴短期稅收挪用,方能真正保障全民健康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