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代理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 報名方式申請人可採親自送件或郵寄方式報名: - 親自送件: 請於上班時間(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將資料送至花蓮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星期六、日及假日恕不受理。
- - 郵寄方式: 郵戳日期以 11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文件寄達「970018 花蓮市新興路 200 號」,並注明「甄選營造健康生活環境計畫專任助理」字樣。
- 薪資依照「花蓮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 - 中央補助計畫之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核發,大學學歷月薪為 37,557 元(碩士學歷 43,121 元)。
-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5 年度補助地方推動綜合保健工作計畫,具體條件與報名方式如下:甄選條件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學校學士學歷或以上。
為推展營造健康生活環境之目標,花蓮縣衛生局將遴選一名正取人員及一名備取人員擔任專任助理職位。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5 年度補助地方推動綜合保健工作計畫,具體條件與報名方式如下:
甄選條件
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學校學士學歷或以上。 - 學歷學系為公共衛生、運動休閒、長期照護、醫務管理或醫事相關科系者優先考慮。 - 熟練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 Office(包括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操作。 - 具備健康促進相關計畫之工作經驗,例如公文撰寫、計畫編寫與執行、數據統計、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者優先考慮。 - 能獨立完成工作,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工作熱忱。
報名日期
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
申請人可採親自送件或郵寄方式報名: - 親自送件: 請於上班時間(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將資料送至花蓮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星期六、日及假日恕不受理。 - 郵寄方式: 郵戳日期以 11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文件寄達「970018 花蓮市新興路 200 號」,並注明「甄選營造健康生活環境計畫專任助理」字樣。證件不齊、逾期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寄送地址與聯絡方式
- 寄送地址:970018 花蓮市新興路 200 號,收件人請寫「花蓮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收」。 - 聯絡電話:(03)8227141 轉 554 陳先生。
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
申請人需提交以下資料: 1. 報名表(A4 紙張,附正面脫帽像片 2 吋粘貼於照片欄內)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履歷及自傳表(300 至 500 字,須電腦打字,以 A4 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 14 級) 4.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 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面試與錄取
面試地點定於花蓮縣衛生局會議室。經書面資料審核通過後,以電話通知應考人進行面試。面試日期原則上在報名截止後一周內舉行。
錄取人員通知、進用與薪資
錄取者將接到本局核定的通知並於花蓮縣衛生局網站公告錄取名單。薪資依照「花蓮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 - 中央補助計畫之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核發,大學學歷月薪為 37,557 元(碩士學歷 43,121 元)。錄取者需於報到時繳驗報名證件正本並體檢,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契約聘期自 115 年 1 月 2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
工作內容
錄取人員將執行綜合保健計畫 - 營造健康生活環境相關工作,包括辦理教育訓練、聯繫會議、成果發表及推廣活動;管理轄區內各衛生所承辦人員之業務;負責相關行政工作如物品採購、經費核銷及公文撰寫等。
工作地點
花蓮縣衛生局。









